重庆武隆法院宣判一起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
近日,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并公开宣判一起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170余名团伙成员悉数获刑,其中该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黄华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150万元;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16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19日期间,黄华龙先后在福建省龙岩市、云南省河口县、越南老街省召集200余人实施诈骗,形成了以黄华龙为首,郑玉辉等11人为骨干成员,牟林、唐新川等人为成员的诈骗集团。该集团利用网络技术手段,冒充贷款公司工作人员骗取被害人信任,通过假冒的贷款网站和“创捷贷”“创联贷”等多个APP平台,以需要包装费、流水费、保证金等为名,让被害人扫描二维码并付款,骗取四川、重庆等全国各地8万余名被害人,仅从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调取的电子数据显示,该诈骗集团骗取人民币1600万余元。该诈骗集团在转移至越南及从越南返回国内时,部分成员由于没有护照遂在黄华龙的安排下有组织地偷越国境。
另查明,在此次诈骗集团犯罪行为之外,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期间,被告人黄华龙为陈某、陈某某、林某某(三人均已判决)实施诈骗犯罪提供虚假游戏交易网址,负责网址维护,收取服务费。2017年7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郑玉辉等伙同他人冒充女性引诱被害人玩“澳门五分彩”游戏,诱骗对方充值,实施诈骗,骗取被害人钱财。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华龙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可提供网络贷款的事实,利用通讯工具、互联网技术手段,骗取他人财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中被告人郑玉辉等人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