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为何召开中管高校纪委书记述责述廉会议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召开中管高校纪委书记述责述廉会议,北大、清华等31所中管高校纪委书记均提交书面述责述廉材料,15位纪委书记逐一发言,从个人履职、廉洁情况等方面进行述责述廉。这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首次组织中管高校纪委书记述责述廉,体现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管高校纪委的领导、管理和监督,释放了压紧压实中管高校纪委书记监督责任、持续推进中管高校纪检体制改革的新信号。
高校党组织作为党的一级基层组织,其党的建设特别是政治建设事关高校发展方向,事关能否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一根本性问题。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推进高校纪检机构改革、加强高校纪委力量建设,是深化高校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一段时间内,高校纪委普遍存在着监督缺位,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等突出问题。一些高校纪检监察人员力量配备不足、干部结构不合理、专业素能较为欠缺,缺乏有效监督手段。一些高校内设纪委爱惜羽毛,认为高校是特殊领域,总有遮丑护短的想法,处理违规违纪问题有所顾忌,不敢亮剑,监督执纪问责偏松偏软。梳理盘点近年来高校领域发生的党的建设弱化、招生科研等权力部门腐败、部分教师学术不端师德师风不正等腐败和作风问题,背后除了高校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原因,也有纪检机构监督乏力的因素。
全面从严治党没有例外,“严”的主基调必须始终如一。针对上述问题,2018年10月,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在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中央管理的高校进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明确学校纪委接受学校党委和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地方纪委双重领导,有力增强了高校纪委的权威性独立性。省区市管理的高校也进行了相应的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高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从召开中管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会,印发分工方案和任务清单,明确改革时间表、路线图,到31所中管高校纪委书记的提名、考察、任命,改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会同主管部门党组进行,中管高校相继迎来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同意任命的新任纪委书记;从中管高校纪委书记列席中央纪委全会,到此次组织中管高校纪委书记述责述廉,中管高校纪检体制改革落实落细、稳步推进,对高校纪检机构的领导监督持续加强。
述责述廉是对高校纪委书记履职尽责的一次考查检验。作为高校纪委书记,履行好监督责任是本职工作,干的就是得罪人的活,要增强政治敏锐性、把握工作原则性、发扬斗争精神,敢于动真碰硬,确保纪律刚性约束。中管高校纪检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自身的职责使命,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部署,协助高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结合高校特点严格执纪、严肃问责,推进中管高校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