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1月13日发布2020年春节公开信,预测春节打车成功率将较平日下降16%,1月24日—26日、1月31日将是打车最难的四天。为最大限度保障运力,缓解春节期间出行服务供需矛盾,滴滴在公开信中公布了“同时呼叫”“春节出行指南”“春节司机服务费”“定制春节补贴”等四大措施,其中“春节司机服务费”将全额给司机,平台分文不取。(1月14日《北京青年报》)
每年春节期间,网约车司机、保姆、快递小哥、外卖小哥有的要回老家过年,有的要外出旅游,服务供应会大量减少。与此同时,人们对打车、家政等服务的需求没有明显减少,有的还会有所增加。两方面作用之下,春节期间网约车、家政、外卖、快递等本地生活服务出现供不应求的矛盾,自在情理之中。鉴于此,滴滴推出多项保障措施,其中由乘客支付的“春节司机服务费”全额给司机,平台并为司机提供“定制补贴”,当能激励更多司机春节期间坚守服务岗位,缓解供不应求的矛盾。
春节期间乘客叫车需向滴滴司机额外支付“服务费”,将直接体现为打车费用上涨,与此类似的还有春节期间家政服务价格上涨。据报道,1月中旬以来,北京市家政服务人员薪酬普遍上调15%-20%,预计春节期间可能继续上调,住家阿姨薪酬将调整至五六千元以上,2月8日(农历正月十五)后恢复原价。在节假日等特殊条件下,网约车、家政等本地生活服务市场要缓解供不应求矛盾,一方面适当提高服务价格,以鼓励增加有效供给,是最直接、最公平的做法,体现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原则。
另一方面,要像滴滴承诺“‘春节服务费’全额给司机,平台分文不取”那样,确保提高服务价格带来的增值,绝大部分或全部都成为服务人员看得见、摸得着的增收,才能确保提高服务价格能够达到增加有效供给的效果。应该说,从网约车平台、家政服务公司到政府职能部门,为缓解节假日生活服务供不应求而采取各种保障措施,都做出了大量的努力,支付了不菲的成本,但这些努力都是应尽的职责本分,其成本支出应由其他渠道予以保障,而不能从节假日服务价格提高中获得“回报”。
网约车“春节服务费”全额给司机,平台分文不取,体现了网约车平台的自觉意识与责任担当,体现了平台企业作为互联网基础设施的重要功能。去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互联网平台经济对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跨界融通发展、推动产业升级、拓展消费市场等具有重要作用,要求加强政府部门与平台数据共享,畅通政企数据双向流通机制。加强政府部门与平台数据共享,是加强政府部门与互联网平台在保障和完善生活服务、公共服务等领域合作的有效途径,这赋予了平台企业更大的发展价值,也对政府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从这个意义上说,“春节服务费”全额给司机,是网约车平台履行“准公共服务”职能的题中之义。为保障节假日生活服务市场供应,网约车平台等平台企业还能够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