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微腐败”扼杀在萌芽状态
2020-01-14 08:40:1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袁浩
针对基层村组干部违规违纪问题,河南省登封市纪委监委通过调研座谈、征求意见,建立了村级特邀廉情监督员队伍,确保监督在基层,紧盯微腐败。据了解,村级廉情监督工作开展以来,登封市特邀村级廉情监督员共排查问题线索2004起,提醒纠正1560起。其中,乡镇监察专员办公室收到特邀村级廉情监督员上报问题线索262起,组织处理233人,党纪政务处分6人。
近年来,“蝇贪”案件不时见诸报端。这些“微腐败”,侵吞的都是群众的利益,刺痛人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贪不在多,一二非分钱,便如千百万。”这是清端公陈瑸居官后常说的一句话。因此,反腐败就应无“微”不“治”,出重拳、用实招,切实整治好群众身边嗡嗡乱飞的“蝇贪”。
把“微腐败”扼杀在萌芽状态,必须从端正思想偏差入手,纠正那种以为小不足虑、微不足道、人之常情、取不伤廉的错误思想,提高对“微腐败”危害性的认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绝不养痈遗患、讳疾忌医。
把“微腐败”扼杀在萌芽状态,还要继续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比如,聚焦扶贫、救济、补贴、低保、土地补偿等容易滋生“微腐败”的领域,进一步细化执行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构筑全方位、立体化的反腐败网络,做到“微腐败”在哪里,制度的约束就延伸到哪里,使“微腐败”无处遁形。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