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某,你看,你兄弟家没评上,是因为他有劳动能力而且收入超过了低保评定的最低标准,不符合享受低保的政策,我们会向村里建议,以后要及时公布未评上的原因。村主任的叔叔家评上是因为大病无劳动能力,村里有十几户也是因病享受低保,不能说这是照顾了亲戚。”镇纪委调查结果及时在新陂村党员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上公布,并向村民进行了解释和澄清。(1月1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虽然,经纪委查证,村民反应的情况不属实,家庭困难村民未被评上,原因在于不符合政策条件,而村干部家属被评上,是因为符合政策条件的。然而,调查也发现,该村存在低保评定混乱,不公开不透明的问题,结果虽然没有人大跌眼镜,但也有意外之处。
村民仅以村干部家属能评上低保,就断定该村干部存在优亲厚友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太武断。但村民就此情况向当地镇纪委书记反应,也在情理之中,除了心情可以被理解外,未必就没有可取之外,基层工作并非想象中那么简单,有些矛盾问题被暴露出来是好事。
要承认,在当下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入的情况下,绝大多数党员干部,恐怕也不敢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真正胆大妄为者,毕竟还是个别少数。也要看到,村民向镇纪委书记反应的情况虽然不属实,但也正是群众的热心和较真,才暴露出问题。如果其没有被暴露出来、解决掉,会不会酿成大问题,还真不好说。
低保政策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评定工作须严谨细致,不能有丝毫马虎。现实中,有少数基层党员干部,确有把低保金视作“唐僧肉”、想尽办法占有的现象,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和政府公信力。而村干部除了责任心不强、工作敷衍外,还有有法纪意识淡薄、漠视群众利益等现象,引起群众强烈反应并不让人意外。
群众利益无小事,在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上,要杜绝类似低保评定引起“误会”、惹来“争议”问题的发生,就要坚持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中,始终秉承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到完全透明不保留,用笔直的“公平线”承载起群众的信任、维护好群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