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停强制“被直播”,保护“生活安宁权”
2020-01-08 10:02:11 |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 作者:刘晶瑶
 

  三亚市近日发布《2020年元旦春节暨旅游旺季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启动为期三个月的整治工作。方案特别提出将加强对大东海景区直播现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骚扰游客路人、对路人进行低俗言语挑逗、与路人进行骚扰类身体接触以及未经同意强行跟踪拍摄路人等行为。

  近几年,网络直播发展迅猛,也出现了一些乱象。在海边,有些主播拿手机偷拍、追拍甚至对路人进行低俗言语挑逗,让游客尤其女性游客不堪其扰。为流量吸金、吸睛,让游客强行“被直播”,遭诟病已久。但有直播从业者直言,“海浪、沙滩、美女,大家肯定都喜欢看”。

  表面看,这种乱象源于个别网络主播素质低下,企图用“软色情”内容变现牟利;但实质上,这种行为是对公民肖像权、隐私权的粗暴侵犯,使得公民权益在网络空间“裸奔”。当前正值旅游旺季,强行直播骚扰游客的乱象不独三亚一地,其他景区也可能面临同样的困扰。

  2019年12月底,十三届全国人大第十五次会议审议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其中的人格权编草案完善了“隐私”的定义,将“生活安宁权”纳入隐私权范畴,并将“隐私”的定义修改为: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来自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8.02亿,网络普及率为57.7%,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7.88亿,网民通过手机接入互联网的比例高达98.3%。

  进入网络时代,明确公民“生活安宁权”显得尤为必要,其中一个关键的权利行使,就是阻断来自他人的骚扰,保障个体的生活安宁。

  此次,三亚专项发文整治“强行直播沙滩美女”等乱象,开了一个好头。保护公民的“生活安宁权”,让你我留有一方清净的私人生活空间,不仅需要有法律明确规定,更需要实打实的“维权之手”,加强线上线下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依法惩处侵害“生活安宁权”的行为。


 
责任编辑:于子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