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院隆重举行宪法宣誓暨新年升国旗教育活动
1月2日上午8:30,新年伊始的第一个工作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隆重举行宪法宣誓暨新年升国旗教育活动。
伴随着雄壮的国歌声,鲜艳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全院干警肃穆而立,面向国旗行注目礼,共同表达对党和祖国的忠诚。
升旗仪式后,新任职的审委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员额法官和新晋升等级的28名法官,在院长李占国监誓、陈志君副院长领誓下,面对国旗,举起右拳,作出神圣而庄严承诺。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庄严而洪亮的宣誓声回荡在法院上空,振奋着每一位干警的内心。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新时代,这是奔跑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阳光大道上的新时代,这是全面依法治国、加速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时代。我们每一位同志是新时代的见证者、参与者、建设者,我们都在努力奔跑,我们都是追梦人。”
李占国对干警提出四点要求:
一心一意讲忠诚。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切实把“两个维护”体现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际成效上。
一丝不苟办好案。要始终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追求,围绕办案最公、用时最少、老百姓司法获得感最强的目标,着力提升办案的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要始终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兼顾案件本身的法理和背后的天理、情理,让人民群众信服裁判、信奉法律、信仰法治。
一身正气敢担当。新时代的人民法官要始终顶天立地、正气充盈。要依法独立思考,理性分析判断,只服从于事实和法律,不信邪,不怕压,不屈从于任何案外的干扰和压力,作出公正裁判,用正气引领社会,用正气昭示群众,用正气彰显公正。要敢于斗争,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歪风邪气坚决斗争,依法严惩任何挑战法律权威、扰乱诉讼秩序、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旗帜鲜明传播正能量、弘扬真善美。
一刻不停强作风。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纠正任何漠视群众诉求、伤害群众感情、侵犯群众权益的行为,时刻保持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要严守廉洁司法的底线、红线和高压线,坚决做到为民用权不谋私、依法用权不任性、谨慎用权不放纵、担责用权不失职,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堂堂正正为官。
自2014年中央确定浙江省为第二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以来,浙江法院按照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的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建立能进能出、流动有序的员额法官管理机制。全省法院共遴选5927人,其中省高院遴选194人,中基层法院遴选5733人,中基层法院占比9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