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绝对领导 服务稳定发展大局
2020-01-02 09:28:30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田华清
 

  2019年,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三、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法院安排部署,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党建为抓手,以决战决胜的勇气促进审判工作为屏山发展稳定和脱贫攻坚服务,全年受理各类案件3336件,审、执结3145件,所帮扶的大乘镇、龙华镇村全部退出贫困村,各项工作得到市、县领导批示18次。

  全力以赴  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2019年是屏山法院历史上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脱贫攻坚成为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屏山法院坚决拥护县委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举全院之力全力服务脱贫攻坚工作。

  一线驻村。坚决服从安排,以一把手为表率,16名干警(8名党员)到一线驻村,开展扶贫工作。除原驻村的2名干警继续留守大乘镇沙坪村外,其余14名干警分别派驻龙华镇铜厂、复兴、碳石等10个村开展驻村工作。全面开展入户调查工作,深入了解各户致贫原因,建立台账,逐户研究对策,采取劳务输出、发展产业、解决就业等方法为村民寻找脱贫出路,并组织干警捐款16300元,解决资金6万元开展帮扶,所联系的11个贫困村和非贫困村人均收入超过3750元,达到了脱贫和巩固扶贫的基本目标。通过全体驻村干部的努力,乡村面貌焕然一新。新增村级公路20余公里实现了村级水泥路村村通、入户便民路户户通,完成了新聚居点建设5处,农村安全住房、饮水、通讯等基础实施得到全面解决。

  审判助力。加大对扶贫领域犯罪打击力度,依法判处龙华镇被告人周某贪污案、曾某贪污受贿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人,为屏山脱贫攻坚保驾护航。针对贫困地区家庭纠纷高发现状,创新家事纠纷解决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化解家事纠纷案件219,调撤率达到65.96%,有效促进家庭和谐。驻村干警利用法律专业知识,积极参与镇、村矛盾纠纷化解,提供法律帮助;龙华法庭发挥“两所一庭”及扶贫驻村工作队作用,合力化解纠纷。如2019年7月4日,屏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余湛协调龙溪乡司法所、派出所及龙华人民法庭到富荣镇八一村成功解决了陈某、秦某夫妇四个子女不赡养老人问题。新市人民法庭发挥彝调委作用,参与调解纠纷21件。此外,对涉脱贫攻坚案件开通司法援助“绿色通道”,实行减免缓交诉讼费。2015年以来为困难群众减免缓诉讼费72件计14万余元。

  推进治理。按照省高院《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法院服务大局实质化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2019年我院出台了《屏山县人民法院关于助力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指导全院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利用扶贫领域贪腐案例,通过庭审对全县100余名村干部开展警示教育。联合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发布《关于依法打击扶贫领域违法犯罪的通告》,有效地预防震慑扶贫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党组书记、院长田华清到各村开展十九届四中全会宣讲,把党的声音传递到最基层。

  诉源治理  凝聚合力维护稳定

  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屏山后移民时期稳定发展和脱贫攻坚需求,解决移民遗留问题,服务稳定大局。

  府院联动化解移民纠纷。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从源头上治理、化解大量移民矛盾,采取“五个一”(审好一案、化解一类;裁驳一批、稳控一类;补偿一批,化解一类;强执一批,刹住一类;打击一案,震慑一方)措施,充分发挥个案示范影响对应群体,取得了有力的带动、推动效果,将大量涉移民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行政案件呈现逐年下降趋势,自2012年移民搬迁以来年均结案仅33件,省法院王树江院长在行政审判工作会上对诉源治理“屏山经验”高度赞扬。“五个一”措施得到了县委通报表扬和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唐作荣的批示肯定,并在《人民法院报》上宣传报道。积极配合推进《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执行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推进移民安置房依法结算,《意见》出台后,移民购房欠款整体结算率提升20%。

  诉源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全院收案近十年来首次呈现下降趋势,同比下降11.41%。在强化诉外源头防范治理的同时加强诉内流程繁简分流,做大立案前端民事速裁团队“门诊部”,做强民事审判庭后端“住院部”,让前台快处与后台精审“手拉手”,实现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打造具有屏山特色的诉讼服务“432平台”机制,着力让群众的期待在诉讼起点得以实现。该创新机制被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唐作荣批示肯定,被县委改革办推送至市改革办。为不断适应和满足人民群众的窗口办事需求,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机移动终端+”等技术,实现诉讼服务“一站通办、一网可办、线下线上同样能办”的为民效果。2019年通过线上线下共计办理诉讼服务事务6981件,其中线下5182件,线上1799件,仅“互联网+手机微法院”立案就达910件,网立率35.12%,实现跨越立案、档案异地查询等功能,形成了职能齐备的“门诊式”综合服务机构,做到“访有人、诉有门、问有果”。

  党委领导  凝聚合力助推执行

  党委领导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屏山法院对在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敏感案件和问题,积极主动向县政法委提交执行工作问题专报,通过政法委主导下的执行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召集相关部门研究专门问题,共同化解好相关纠纷,逐步形成共同解决执行难工作机制。为推动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在屏山县委的领导下,自2017年起相继出台了《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意见》《关于运用市级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曝光平台的通知》等十多个专项通知及工作纪要,解决在执行工作实践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使执行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人大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近三年来,屏山法院在执行强制腾退房屋、非诉行政执行、“执行大会战”等15个案件及专项执行活动中,主动邀请24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场监督,增强了执行工作透明度,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了解支持法院执行工作。2019年4月,屏山县人大常委会以“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题询问会方式,听取了屏山法院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汇报,并询问了开展执行工作的具体措施。在充分了解情况后,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印发了《屏山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建议》,明确执行工作联席会成员单位助力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的努力方向和责任,达到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目的。

  2019年12月,中共屏山县委办、县府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县属及以上企事业单位认真贯彻执行,进一步推进了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标志着党政全力支持法院工作的机制已经形成。

  下一步,屏山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两个维护”,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职能能力现代化作出贡献。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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