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院近三年受理1510件破产案件
妥善安置10万余名职工
2019-12-26 08:47:0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段格林 董立强
 

  12月25日,记者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三年来,全省法院共审查破产案件1828件,受理1510件,审结737件,依法妥善化解大量企业不良资产,保障债权人最大限度实现债权,妥善安置职工10万余人。

  据介绍,从近三年全省破产审判工作来看,呈现出案件数量增势明显、案件地区分布不均、申请主体以债务人为主、破产企业体量较大、破产企业产业集中度高、破产救治功能得到有效发挥等特点。面对新形势新特点,全省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加大破产企业司法处置工作力度,在促进大型民营企业重整成功、破产案件规范审理、关联企业合并重整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近年来,山东法院以专业化为引领,积极推进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推动个人破产制度试点,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及破产业务交流互动,进一步提升了破产审判能力。通过制定出台《企业破产案件审理规范指引(试行)》《关于依法审理涉“僵尸企业”案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统一规范全省破产审判工作。坚持党委领导,积极构建破产案件处理综合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形成化解风险的铁拳头。加强部门联动,联合相关部门会签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积极开展专题调研,推动设立破产案件援助资金,努力形成处置“僵尸企业”合力。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处置的原则,依法保护各方权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涉案地区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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