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 12月20日下午,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召开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打击拒执罪和有关执行不能案件情况。湖滨区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窦晓辉主持发布会并通报了湖滨区法院2019年1月至11月拒执罪办理和有关执行不能案件情况,执行局副局长胡原锋通报了两起典型案例。多家媒体记者应邀参加发布会。
窦晓辉在通报打击拒执犯罪情况时说,今年以来,湖滨区法院执行工作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继续强化“一性两化”,特别是加大执行的强制性,保持从严从快打击拒执犯罪高压态势,专门成立强制措施执行组主要负责实施拘留和强制腾房措施,迫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义务,树立司法权威,建设法治社会,取得良好执行效果。截至11月底共受理执行案件3445件,结案3410件,执行到位金额5亿余元;审理拒执罪两案4人,移送公安机关侦查13案13人,促使当事人履行执行款300余万元;拘留428人次,移交公安机关协助查找、布控1215人,有效巩固了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
在谈到执行不能案件时,窦晓辉对执行不能的概念和执行不能案件的成因、范围、认定标准、处理方式以及当事人怎样防范“执行不能”风险等一一作了详细介绍。他还强调指出,对于执行不能而终结或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案件,并不意味着法院不再执行,也不意味被执行人不需要履行义务。当申请执行的条件重新具备时,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恢复执行,并且该申请不受时间的限制。对于终结本次执行案件,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5年内,执行法院每6个月都会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符合恢复执行条件的,法院会依职权主动恢复执行。
窦晓辉表示,下一步,湖滨区法院将继续以执行规范化为抓手,重点打击拒不腾退房屋、拒不交付财产、暴力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等行为,并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排查线索,加大财产调查力度,打击拒执罪将成为法院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执行不能案件,湖滨区法院一定会规范法院执行行为,严格掌握执行不能条件,凡未穷尽执行措施的案件一律不能按照执行不能处理,确保有执行能力的案件切实得到执行。
执行局副局长胡原锋随后通报了一起打击拒执罪和一起“执行不能”典型案例,并指出了执行并通报此两案的典型意义。胡原锋告诫被执行人,履行法院判决、裁定是被执行人的义务,抽逃资金,逃避履行债务,必将受到法律惩处,被执行人应当积极履行法院判决、裁定,做守法、诚信的公民。对执行不能,胡原锋表示,在穷尽一切执行措施,依然不能查询到被执行人财产,致使判决不能执行到位,属于执行不能,法院将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附2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A公司、唐某、程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
2016年12月26日,湖滨区法院作出(2016)豫1202民初3617号民事判决,判令A公司偿还原告王某借款本金42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申请强制执行,湖滨区法院向A公司送达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查封令。
期间,A公司、B公司、C公司因债务达成协议,C公司应当给付A公司补偿款38万元。该协议履行中,C公司将其中的29.97万元汇入到A公司会计的个人账户名下。随后,A公司并未将上述款项用于履行支付申请执行人王某的债务,而是由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唐某及公司主管程某共同将25万余元用于公司开支,致使执行案件无法执行。
A公司在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已经生效以及执行裁定书送达后不主动履行生效判决规定的义务,而将公司所收款项转入公司会计个人账户并予以开支,致使案件申请人权益得不到实现;被告人唐某作为A公司法定代表人、程某作为公司负责人员参与实施上述行为,其二人行为均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019年3月27日,湖滨区法院作出(2018)豫1202刑初318号刑事判决书,判决:1、A公司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2、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3、程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免予刑事处罚。
被告人对上述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二:刘某执行不能案。
刘某与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王某应偿还申请人刘某本金86232元,支付延迟履行利息。因王某未按上述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刘某向湖滨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该案执行过程中,湖滨区法院依法采取了下列措施:
1、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传唤其到法院接受调查询问,并报告财产状况,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义务,亦未向法院申报财产。
2、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向金融机构、车辆登记部门、证券机构、网络支付机构、自然资源部门等发出查询通知,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
查明被执行人王某名下有住房公积金17635元,已划拨并发放给申请人。
3、通过实地走访形式对被执行人王某居住地周围群众进行调查和了解,未能查找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
4、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依法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因被执行人拒不向法院申报财产,已对被执行人的王某作出拘留手续,由于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法院已对王某采取临控措施。
湖滨区法院已告知申请执行人该案的执行情况、财产调查措施、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目前查找不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属于执行不能情形,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