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第三次记者会,发言人岳仲明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根据会上通报,12月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将审议11部法律草案。其中,民法典草案、证券法修订草案、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草案、森林法修订草案、社区矫正法草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将继续审议。
发言人介绍,目前,民法典各分编草案均已完成了两次审议,其中人格权编草案、侵权责任编草案和婚姻家庭编草案完成了三次审议。第一编总则编草案基本保持民法总则的结构和内容不变,对个别条款作了文字修改。第二编物权编草案完善了居住权制度和流押、流质的有关规定。第三编合同编草案删去了违约方申请解除合同的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并完善了保理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有关规定。第四编人格权编草案完善了性骚扰有关规定和隐私的定义。第五编婚姻家庭编草案进一步明确了近亲属范围,合理确定无效婚姻的情形,明确对隐瞒重大疾病婚姻的撤销机关。第六编继承编草案进行了一些文字修改。第七编侵权责任编草案完善了网络侵权有关规定和高空抛物坠物责任规则。
据悉,作为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法典化的法律,民法典草案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提请2020年3月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
此外,在明年的立法工作安排中,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将继续审议专利法(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改)、档案法(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修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等法律案。计划修改著作权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审议刑法修正案(十一),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社会救助法等。发言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法工委明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是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建设,并计划在条件具备的地方适当扩大基层立法联系点数量。
会上还通报了近期法律草案通过中国人大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其中,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草案三次审议稿意见主要集中在完善近亲属的范围、修改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机关、进一步完善夫妻共同债务、同性婚姻合法化等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主要意见包括进一步细化落实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完善校园欺凌的防控与处置措施、加强对具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充实网络保护的内容等方面。
记者注意到,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收到的来自40504位社会公众的49659条意见中,共有19028名未成年人提出了22629条意见,约占意见总数的近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