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做李庆军式好法官 闫明:用创新破解执行难的“执行先锋”
闫明,中共党员,1996年8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一级法官。四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先后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官”,被郑州市委授予“郑州市遵守职业道德十佳标兵”荣誉称号,2019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
换角色,执行攻坚当标兵
初冬时节,寒气刺骨。深夜23时,像往常一样,核对完执行一庭所有人员的执行办案数据后,执行一庭庭长闫明这才起身简单收拾,熄灯、锁门、下班…这样的工作状态对闫明来说,已经成了一种常态化。
2017年5月,在全国法院“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执行攻坚决战前夕,闫明从民事审判庭调入执行一庭担任庭长,如何实现从执行的“门外汉”到执行攻坚“尖刀班长”?那时的闫明倍感压力。闫明说:不能因为我没准备好,仗就不打了!既然拍胸脯接下组织交给的任务,就应该义无返顾往前冲。此后,闫明便一头扎进了工作、调研、学习中。凭借多年工作中养成的善于总结、学习和不怕苦的精神,闫明“恶补”执行业务知识,平时加班、周末加班成了家常便饭。有着扎实理论功底和深厚审判经验的他很快进入角色,并创新性的把民事审判中好的经验做法融入到执行案件的办理中。他根据郑州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了《采取重大执行行为前进行合议的若干规定》等12项规章制度,使案件质效和队伍作风在短时间内得到较大提高与改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
抓创新,规范执行促质效
“从2017年5月开始担任执行一庭庭长,一年的时间里,他就制定了12项规章制度,涵盖执行工作全流程,而且效率考核指标贯穿执行实施全过程,他节奏快,跟着他,我们都得小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的执行法官马刚说。
据了解,闫明任执行一庭庭长后,积极适应新岗位、新职务、新任务的要求,针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他抽丝剥茧深入分析,寻找破解方法,并制定了《采取重大执行行为前进行合议的若干规定》《文书审批签发权限的暂行规定》《建立终本案件审查管理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网络司法拍卖起拍价确定办法》《督查督办信访案件报告制作规范》《送达廉政监督卡相关事项的规定》等12项规章制度,在较短的时间内提高了案件质效,改善了队伍作风。
“他之前从事民事审判工作,要求程序规范,干了执行工作后,也要求我们充分利用最高人民法院的节点流程管理系统,严控节点流程办理的规范性、及时性,促进了案件执行质效的提升。”法官助理杜虎说起闫明的工作方式,首推“四三二一”工作法——因案施策,紧盯四类案件;善用科技,每日反馈三查;录入准确,严格两个规范;杜绝超期,第一时间结案。“这个工作方法被《人民法院报》报道。”
“创新制定这个详细工作法,目的就是尽可能地减少执行不能,坚决杜绝因法院自身原因产生的执行不力,实现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目的。让执行法官跑起来,让当事人减少诉累,这也是我们的心愿。”闫明吐露了他的初衷。
带队伍,敢说“向我看齐”
“晚上11点多被叫到办公室问案件执行情况,这种情况庭里每个人都经历过。”法官助理常城说,他还记得当初被叫去的情景。
去年夏天,执行一庭接到一批KTV音像侵权系列案件,几乎涉及郑州全市的KTV。因案件标的额小,程序简单,便交由当时在快执团队的常城负责。由于KTV都是晚上营业,常城经常带五六名法警在晚上6点多前去执行,一晚上执行两三家KTV,系列案件的执行工作持续了近两个月。
“我们9月2日晚上10点多才执结案件。刚松了口气,晚上11点多就接到了闫庭长的电话,让我到办公室一趟。”常城说。他当时刚到家,就又赶到了法院。那时,闫明正坐在办公室内,对着电脑查看案件节点,问的也是这批系列案件的执行情况。
“我跟他一起工作的这段时间,他如果要求别人加班,自己肯定也在岗。”常城说,看到闫明,每个人都很有干劲。
闫明带队伍时,敢抓敢管,敢于说“向我看齐”,要求别人会的东西,他自己不但要先会,更要研究并掌握技巧。他为人真诚,作风干练,雷厉风行,爱憎分明,说话做事都是直来直去,不兜圈子,会因为法律问题,与同事们争辩得面红耳赤,也会因为工作进度而着急上火,与同事们说话提高分贝。但因为他没有私心,同事们从不记恨他、埋怨他,反而更加理解他、支持他。
“不忘初心,深入群众接地气;常怀进取之心,工作之中有锐气;常怀责任之心,尽职尽责有正气;常怀敬畏之心,无私坦荡有底气。”这“四心四气”是闫明作为执行一庭支部书记给党员上党课时讲到的。平时工作中,他身体力行,执行一庭党支部在他的带领下,整体氛围健康向上。生活中,闫明坚持共产党员艰苦朴素的生活作风,“八小时外”生活圈子简单,不喜应酬,不善交际,生活轨迹也是单位和家两点一线。面对外界诱惑,闫明始终坚守理想信念,坚守法官的职业操守,在平淡而充实的生活中寻求内心的满足。
正是因为这种敢于说“向我看齐”的精神,闫明在承担大量管理事务性工作的同时,还作为案件承办人办理案件,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
抓创新,规范执行促质效
“对待执行工作,要有敢打敢赢的信心。”闫明说,“同时还要做到廉洁奉公、严肃执法、司法为民。”
在郑州中院执行局办理的被执行人开封市某公司拒不履行债务案件中,涉案土地已经被法院查封,但被执行人却在土地上建起了售楼部,无证销售房屋。法院张贴了告知书,但仍有群众前去咨询买房事宜。
“为了防止群众被骗,我们开展了强制执行行动,依法查封了售楼部,并再次张贴了告知书。”闫明说,“这样的行动能等吗?法院早一天行动,群众的损失才会越小!”这次执行活动,闫明全程参与,向现场群众进行释法说理,阻止了一大批不明真相的群众上当受骗。
见证榜样的力量,践行榜样的行动。在闫明的带领下,2017年5月以来,郑州中院执行一庭共接收新案4303件,结案4515件(含之前未结案数量),执行工作稳步向前,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认可。2019年1月,闫明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谈及感受,他说:“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是整个司法程序中的关键一环,事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及时实现,事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的有效提升,正义从不缺席但也不应该迟到。以时不我待的劲头,向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崇高目标前进,是每一个执行干警在新时代应有的责任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