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如皋道交案件网络平台调解率逾80%
2019-12-08 10:56:32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古林
 

  朱某驾驶小轿车撞上了张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致张某受伤,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双方为后续赔偿问题僵持不下。近日,在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员张丹丹的主持下,张某、朱某及其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一起坐到了如皋市交通事故综合服务中心的调解室里。经协商,三方达成调解,朱某同意在保险公司理赔金额之外自愿补偿张某2.5万元,并当场履行。

  当事人通过全国法院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诉前调解平台上传相关材料,法院受理当事人提交的申请后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达成调解后由法院出具调解书并电子送达。通过“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张某等当事人不但省去了近600元的诉讼费,还免掉了在交警部门、保险公司、法院之间的多次往返奔波之苦。

  2017年3月起,如皋法院在市交通事故处理综合服务中心设立巡回法庭,审理6个镇区的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案件,与公安、人民调解、保险理赔无缝对接。2018年3月,该院全面打通公安、法院、鉴定机构、保险公司、矛调中心等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让当事人可以通过网络实现在线调解、在线鉴定、在线诉讼以及一键理赔等全流程在线处置。

  截至目前,该院已通过“网上数据一体化”平台处理交通事故案件645件,调解成功528件,80%以上的案件都通过网络平台调解结案,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由83.48天下降为22.51天。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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