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敢担当 牢记使命勇执行
被执行人拒不交房 辽宁大连中院依法强制腾退
2019-12-05 15:31:44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李丹 李苏
 

案件背景:申请执行人孙某与被执行人路某房产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2011年7月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路某不服,上诉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高院维持原判,路某又向最高人民院提起申诉,最高法院驳回路某再审申请。

大连中院为将房屋交付到申请执行人手中,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腾退房屋。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大连中院在依法向被执行人路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张贴腾退公告后,路某拒不腾退,并对法院的执行工作极不配合,态度恶劣。

在多次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大连中院依法决定对其采取强制腾退措施,并第一时间召开调度会,针对本次腾退房屋屋内物品数量较多,现场情况复杂多变的情况,制定了全面细致的腾退行动的方案。

案涉房屋位于大连市沙河口区鞍山路附近,面积160余平方米。经过两周的充分准备,2019年11月29日下午13:00,大连中院29名执行干警前往房屋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和行动方案分成物品清点组、现场秩序维护组、后勤保障组、指挥调度组和突发应急组。各组成员各司其职,将各项物品清点完毕。

在大连市公证处公证员、人大、政协委员监督下,在十余名司法警察维持现场秩序、医护人员防止意外发生、搬家公司、开锁公司的共同努力下,执行干警历时10个小时,直至晚上11时,终于将13辆搬家箱货车的物品在警车的护送和公证人员的监督下送达指定地点,完成此次腾退。至此,将价值190万元的房屋交付给申请人。

为体现规范执行和阳光执行,此次行动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并运用执行指挥单兵系统,将现场情况实时传送至执行指挥中心,领导坐镇执行指挥中心,远程同步指挥现场腾退。本次行动前期准备充分、现场行动有序、执行行为规范,此类大型执行行动的成功开展,体现了人民法院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的决心,增强了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信心,也提升整个社会对司法公信力的认可度。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执行工作是这一道防线上的最后一环。执行干警坚守不忘初心敢担当、牢记使命勇执行的精神,用实际行动告诉被执行人任何触犯法律底线,报有侥幸心理拒不执行的行为都不被法律所允许。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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