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法院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活动
2019-12-05 09:56:08
中国法院网讯 (枣法宣) 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当日上午,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法院工作职能,组织干警到浕水法治文化广场,开展“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你们合伙做生意是否签有合伙协议?”“你借给对方钱有没有借据?你的子女为何不赡养您?”法制宣传活动现场,枣阳法院干警正在耐心地为群众解答有关法律问题。
当日,该院干警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宪法读本等宣传资料、开展现场法律咨询等方式,向过往群众讲解宪法知识,传递宪法精神,增强法治意识。
活动中,市委书记孟艳清,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武义泉,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柯红勇等市领导,也来到法院的宣传展位前,对普法宣传情况进行了了解。
孟艳清要求,要着力贯彻“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新要求,把普法工作与公正司法紧密结合,通过依法公正审判、延伸审判职能、强化司法公开等有力措施,扎实推进普法工作,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人民群众传播法律知识,让知法懂法守法的意识,在群众中生根发芽,为建设平安枣阳、法治枣阳,体现新担当、展示新作为。
据悉,活动当天,该院共发放宣传资料450余份,解答有关赡养、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纠纷、合伙纠纷等法律咨询50多人次,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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