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中共江西省纪委、江西省监委对赣州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马玉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马玉福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不信马列信“大师”。政治上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经济上贪婪无度,以权谋私无所顾忌,利用职权到处伸手敛财,大肆卖官鬻爵;工作上知法犯法,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滥用职权,放任不法商人违规开采国家战略资源;生活上腐化堕落,道德败坏。
马玉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江西省委批准,中共江西省纪委、江西省监委决定给予马玉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赣州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马玉福简历
马玉福,男,汉族,1963年8月生,江西赣县人,在职大学文化,1980年12月参加工作,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0年12月至1983年11月,任赣县田村乡政府干事;
1983年11月至1987年5月,任赣县田村公社团委副书记;
1987年5月至1990年1月,任赣县长洛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1990年1月至1992年3月,任赣县长洛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92年3月至1992年10月,任赣县茅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92年10月至1996年7月,任赣县茅店镇党委书记;
1996年7月至1996年11月,任赣县茅店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1996年11月至1997年11月,任赣县县委常委、茅店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1997年11月至1998年7月,任信丰县委常委;
1998年7月至2001年1月,任信丰县委副书记;
2001年1月至2005年12月,任寻乌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5年12月至2008年8月,任赣州市章贡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8年8月至2011年6月,任寻乌县委书记、人大主任;
2011年6月至2011年9月,任赣州市委副秘书长(正处级);
2011年9月至2019年3月,任赣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9年3月,任赣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019年8月,被免去赣州市委委员、常委职务;
2019年10月,被免去赣州市委统战部部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