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法院推出"互联网+" 审判 为业主千里化纠纷
2019-12-02 15:29:59
中国法院网讯 (罗兰) 因无力偿还5万元借款,马某被赵某起诉。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考虑到马某在上海经营沙县小吃,且是店铺主要劳动力,无法抽身回来解决纠纷,故通过远程视频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相距千里的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案件圆满审结,双方亦放下心中石头,安心生活。
据悉,沙县法院拓展延伸审判方法,打造“互联网+”纠纷解决方式,通过网上立案、视频庭审、在线调解等方式,为身在外地的小吃业主解决纠纷,在北京、上海等6个办事处设立远程调解点,依托法官工作室,解答店面转让、劳资纠纷等问题。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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