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非法出版党政书籍 湖南岳阳12人受审
中国法院网讯 (李艳) 11月29日,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谢先永、陈廷国、杨德孝等12人非法经营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起,谢先永在未获取出版许可的情况下,开始组织生产、销售非法出版党政类、财会类及建筑安全类等各类书籍。其中,谢先永为了谋利,组织张强杰选题与组稿,程港录排,先后安排郭小江、魏加安进行印刷,在每年全国党代会、“两会”等重大会议后,私自在网络上下载相关国家领导人的讲话或购买相关书籍,再断章取义,胡乱编写书名、出版社、编委会、定价,编印成书后进行销售,共计印刷1万余套(4万余本)书籍,销售给被告人陈廷国、陈丛霞17623套(70492本)。其中,2015年5月至2018年9月,谢先永违法所得共计111.5万元。
从2013年起,陈廷国、陈丛霞从谢先永处购进非法出版的书籍后,销售给杨德孝、杨红霞、奚兰芳以及业务员。杨德孝、杨红霞、奚兰芳再转手销售给刘文涛、刘文兵等业务员。其中,刘文涛、刘文兵冒充党校等机关工作人员,将书籍高价销售给湖南、湖北、贵州等各地省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为“证明”业务员销售书籍是正版,陈廷国与杨德孝分别在北京注册成立文化公司,用公司对公账号专门收取各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书款,并给业务员提供假的北京市商业发票。检察机关指出,2010年5月13日至2018年5月13日,这两个公司账号所收取的非法出版书籍销售款约计2273.1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谢先永、陈廷国等12人非法经营出版物,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为未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并依法组织召开了庭前会议。庭审中,法庭组织控辩双方进了充分的质证与辩论。
被告人亲属、社会群众、媒体记者等50余人,旁听了庭审,案件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