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执行利剑 保障民营企业胜诉权益
2019-11-30 17:29:55 | 来源:芜湖法院微信公众号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涉民营企业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中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把有效维护司法权威与履行司法社会责任相结合。

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安徽省江北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安徽省江北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上海港湾基础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受理后,鸠江区法院向被执行人安徽省江北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办案人员及时对被执行人安徽省江北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情况进行线上、线下查询。经查询,被执行人安徽省江北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有足额银行存款,执行办案人员及时对该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并向被执行人安徽省江北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送达执行裁定书。

鉴于安徽省江北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系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开办的国有公司,执行办案人员主动与其沟通,其对鸠江区法院冻结,并准备扣划其银行存款表示理解。之后,鸠江区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安徽省江北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银行存款予以扣划。至此,该执行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在办理领取执行款手续时由衷感慨:“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鸠江法院便将讨要几年的近千万元工程款执行到位,解决了公司经营的资金缺口,如此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让我公司对在鸠江区乃至芜湖市投资经营更加有信心。”

鸠江区法院把严格依法依规执行和保障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相结合,坚决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维护了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为鸠江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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