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京两地法院合力强制腾空京城300平豪宅
2019-11-30 17:23:15 | 来源:浙江天平微信公众号
 

北京市内近300平“豪宅”被法院依法拍卖,但被执行人却拒不搬出。

调解又和解,就是不付钱! 

2015年3月27日,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某集团公司与被告某环境科技开发公司、康某、虞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调解,原、被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某环境科技开发公司归还某集团公司借款本金2240余万元、利息370余万元,康某和虞某对前述所有债务的51%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康某应在3038万元范围内对前述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双方当事人又达成了和解协议,但被执行人仍未履行。根据原告的申请,湖州中院依法拍卖了被执行人康某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某处的房屋,2018年12月14日买受人孙某以1670万元最高价竞得。

2018年12月25日,湖州中院执行干警告知案涉房屋占有人限期于2019年3月25日前搬离,否则将被强制腾空,并张贴了公告。但居住在案涉房屋内的康某家人不肯搬走,执行干警多次赴京与其交涉未果。

在院领导的指示下,湖州中院决定对该房屋进行强制腾空。湖州法院执行干警远赴北京,年度级强制腾房行动开始!

腾空房屋困难多

11月,正值北京大降温,室外温度降至-5℃,湖州法院执行干警们连夜赶路1200多公里赴京强制腾房。腾房行动当日,康某年近八旬的老母亲带着孙子居住在案涉房屋,老人起先极度不配合腾房,还喊来了康某的父亲、哥哥、嫂子,对执行干警多番言语刁难。涉案房屋位于该楼33层,面积299.8平米,四处房门分别通向电梯和露台。房内存放有各式家具、大量衣服、累积的家庭生活用品和其它杂物,大多是康某为阻碍腾房从别处搬来的。

执行干警斗智斗勇

执行干警提前走访涉案房产所在的物业公司,居委会,联系公证处、开锁公司、搬家公司,实地查看了多家仓库,为安置腾出物品选择合适地点。

为了制定详细的腾房预案,赴京腾房小组通过抽调基层法院执行局组成。由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怡任总指挥,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冯新林任现场指挥,下辖室内警戒组、室外警戒组、执行实施组等5个小组。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朝阳区人民法院共出动11名干警,3台警车,联合湖州中院共同加入腾房行动,参与了执行现场的警戒、物品清点和家属说服教育等工作,为腾房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11月20日上午9时,随着湖州中院局长冯新林的一声令下,31名干警和31名工作人员开始腾房行动。室内警戒组两名女警、1名女书记员密切关注康某母亲动向,安抚老人情绪。另外2名法警关注康某之子的动向。

十几名清点人员,搬家公司20名搬家工人在6名公证处工作人员的全程录像下,有条不紊地腾房,物业公司专门空出一部货梯用于腾房,急救车也随时待命。耗时13个小时动用11辆厢式货车2辆金杯面包车最终 晚上22时房屋腾退完毕!

当执行干警将房屋钥匙交到买受人孙某手中时,已近深夜,他喜极而泣,连连对执行干警们表示感谢。

虽然此次腾房行动困难重重,但参加行动的干警始终保持文明执法,规范执行,全程录音录像,积极沟通,相互配合,积累了异地腾房的宝贵经验。同时,该执行案件成为湖州中院跨区域、多单位合作、顺利腾房的成功案例。

 
责任编辑:杨智源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