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冬时节,天气渐寒。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近期持续开展凌晨执行专项行动,统一组织、分工负责、全员联动,狠抓涉民生案件办理进度,令一件件“骨头案”得以顺利执结,执行效果显著,营造出严惩被执行人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公正。
张某某在受人雇佣从事工程劳动时腰椎骨折,造成家庭生活非常困难,但雇佣人和工程企业却相互推卸责任,在法院多次传唤后并不积极履行责任,而且躲避执行。承办法官摸清被执行人住所后,在凌晨执行行动中果断出击,强制将雇佣人和工程企业负责人拘传到庭。面对强制措施及拘留威力,两被执行人最终履行了给付赔偿款4万元的义务。张某某拿到执行款后,向承办法官送上锦旗表示衷心的感谢。
谭某某受雇于某物流公司,在装货作业时不慎从车上摔下,致身体多处受伤严重,至今未愈并造成终身残疾,后法院依法判决某物流公司承担各项赔偿费用共计24万余元。判决后,某物流公司拒不履行判决,且该公司没有实际财产可供执行,现代理经营人并非公司法人。在凌晨执行专项行动中,承办人将此案作为重点案件,几经周折,找到并拘传了某物流公司实际负责人。在执行人员苦口婆心的劝说和拘留压力下,该负责人同意一次性给付赔偿款及利息25万元,至此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在与杨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中,魏某某作为被告被判决承担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因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将被执行人魏某某名下一处在聊城市东昌府区的房产进行拍卖。在多次通知搬出后,被执行人魏某某东躲西藏,拒不交付房屋。执行法官请来开锁公司强制开门,对拍卖房屋进行强制清退,用时9个小时清理装车。下午五点,执行人员赶到被执行人在阳谷县的老家,被执行人魏某某名下宅基地由其近亲属居住,经多次劝诫直到准备采取强制措施才勉强配合,在村委会见证下,将一应物品搬卸在院内。至此,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