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欠款人暴力催债 三被告人锒铛入狱

2019-11-14 16:37:05
 

    中国法院网讯 (聂婷)   欠钱未归还,借款人邀集他人威胁并囚禁欠款人获刑。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非法拘禁案件,被告人钟某、文某、文某乙三人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七个月不等的刑罚。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7年12月,被告人钟某、文某先后两次借钱给被害人徐某,其中第二次借钱徐某是担保人,但两次借款徐某均未按期还款。为此,2018年2月某日晚,被告人钟某约文某等人找徐某还钱,钟某开车带着被告人文某、文某乙到徐某家找到徐某,将其拖出家门带至车上,通过辱骂徐某逼其丈夫替其还钱。钟某等人开车将徐某带至湘东区荷尧镇高速路口旁边的水泥坪里,因徐某丈夫未送钱来,钟某让徐某下车赤脚站在地上,由钟某、文某朝徐某脚上倒水并拍摄小视频。之后在另一地点,钟某、文某通过扇打耳光、拉扯手臂、威胁将其扔进水库等方式要其还钱。后三被告人将被害人徐某带至文某乙的租赁房中,守着徐某不让其离开。次日凌晨五、六时左右,徐某趁文某、文某乙睡着后逃离。徐某因害怕钟某等人再找其麻烦,不敢报警,也不敢回家,在不同的宾馆轮流居住。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文某、文某乙非法控制徐某人身自由,并对徐某进行辱骂、殴打、威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根据三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及其量刑情节,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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