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强化执行攻坚 优化营商环境
2019-11-06 16:23:01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李景强
 

  2019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把护航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与强化执行攻坚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开展涉民企、金融债权清理专项执行行动,切实强化司法服务保障,刚柔并济推进执行工作,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截至9月16日,法院共受理各类合同执行案件678件,执结475件,执行到位金额超过1.2亿余元,其中涉及金融债权达4000万余元。主要做法:

  一是善意、审慎、谦抑执行,盘活企业发展。

  对于涉及企业是被执行人的案件,法院善意、审慎、谦抑执行,依法依规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尽力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保持并逐步恢复其“造血功能”,为企业脱困赢得机会。合理慎用失信限高惩戒措施,既要保持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高压态势,同时对无不良信用、有发展前景但暂时无履行能力的困难企业,审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分期履行、执行和解等“放水养鱼”方式,尽量帮助企业度过难关。今年执结的84件涉企执行案件中,就有25件通过执行和解的方式结案,涉及金额近1000万元。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南宁某建筑材料公司与被执行人广西某混凝土公司,被执行人欠申请执行人货款300万余元,尽管被执行人面临短期履行能力不足的困境,但考虑到其仍在正常生产,主办法官暂缓限制高消费、信用惩戒措施,最终促成了当事人同意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并解除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的冻结,便于其为职工交纳社保、纳税和正常的资金周转。

  二是通过询价方式确定处置财产的拍卖保留价,提高财产处置效率。

  通过向淘宝网、税务部门、汽车销售公司咨询拟处置的房产计税基准价或者房产、汽车的市场价,以此作为参考确定拟处置财产拍卖保留价,此举比使用传统评估方式节约了60%的时间。今年以来,涉及财产拍卖程序的42件执行案件中,采用询价方式确定拟处置财产拍卖保留价的案件比例达到70.73%。

  三是坚持因案施策、用好用足各类执行强制措施,有效兑现涉合同类案件当事人胜诉权益。

  对于逃避、规避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一方面依法通过拍卖程序处置其房产、车辆、厂房设备等财产,另一方面依法采取限制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罚款拘留等手段,特别以在街道、社区、医院等人流密集区域,张贴失信海报、悬赏海报曝光执行被执行人的方式,全面对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督促其履行义务。今年以来,累计挂网拍卖标的物179个,其中已成交33件,成交金额5750万余元,溢价率达36.38%;累计限制高消费401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329人、拘留12人,通过失信海报曝光失信被执行人6期180人。

  四是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加强节点管控提高质效。

  立案后,根据执行财产查控系统的查询结果并综合财产查找、争议解决、变现处置、公告送达等环节的难易程度对案件进行分类,简易案件简化程序办理,缩短案件执行周期,普通案件集中力量精细办理。通过简易案件由快执团队办理,普通执行案件由精执团队办理,办案周期分别提高了30%、20%,其中快执案件最短用时18天、最长用时76天,有效地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如南宁某信用社申请执行的金融借款合同案件,从查控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到扣划其银行存款2267万余元,前后用时仅共20天时间。

  五是积极引导当事人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以保促调解、促执行,降低胜诉当事人权利落空风险。

  在立案审判阶段强化执行风险告知和保全,支持、鼓励财产保全保险担保,做好保全与执行查控系统的有序衔接,为了避免当事人转移、隐匿财产,提高保全债务人财产的时效性,以保全促矛盾化解,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降低申请执行人权利落空的风险。为了及时控制被执行人财产,执行干警不吃劳苦远赴云南省、广东省、湖南省以及广西区内各地,行程近万公里,在当地法院的协助下,累计扣押工程机械、汽车26台(辆),价值近1000万元。今年以来,我院共办结执行保全案件186件,民商事案件保全率位于全市法院第二,实际查封、冻结、扣押的财产价值达6700万多元,为顺利推进案件的审判、执行打下了较好的工作基础。

  六是集中精力攻坚执结一批大标的的金融借款合同案件。

  结合当前开展涉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执行案件清理专项活动为契机,自8月份起集中精力攻坚执结一批大标的的金融借款合同案件,现到位金额已达4000万余元。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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