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中院代院长章润(中)深入企业开展调研。赵德刚摄
法官走进企业车间开展调研和司法服务活动。赵德刚摄
法官走上街头开展劳动法普法宣传活动。赵德刚摄
近年来,江苏省淮安市两级法院结合实际,不断延伸审判职能,主动对接民营企业司法需求,妥善化解涉企纠纷,依法审理企业破产清算案件,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坚持人性化司法,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手段,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开展法润民企“6+1”行动,指导企业解决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涉及到的权益维护、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问题,相关经验被全国工商联、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等推广。
走访调研让服务措施更精准化
如何做好司法服务?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牢固树立“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服务理念,组织相关人员主动深入上述企业开展走访调研,积极了解他们的司法需求帮助企业防范风险。
通过走访调研得知,淮安民营经济贡献了61.1%的税收,提供达80%的就业岗位,但民营企业在经营发展中也遇到了市场、融资、转型等方面的困难。基于调研实情,结合审判工作实际,淮安中院于2019年1月2日出台《关于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和坚强司法保障的意见》的一号文件。
根据《意见》要求,2019年4月初,淮安中院与淮安市工商联又共同推出法润民企“6+1”行动项目,即民企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民企运营法律体检机制、涉民企纠纷多元调处机制、涉民企纠纷“绿色诉讼”机制、民企法律文化培育机制、“法企同行”法律宣讲机制等“六项机制一个挂钩”,组织全市法院商事法官走入民营企业开展实地走访调研,充分了解民营企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司法需求;针对部分企业家对出台服务企业文件能否落地见效的担忧,扎实做好跟踪回访工作;及时通过约谈提醒、集中交办、实地督导等方式,将企业反映的问题反馈至责任单位或部门,推动文件精准落地,为民营企业提供“一对一精准化”服务。
2019年10月初,上任伊始的淮安中院代院长章润就来到江苏顺海科技公司、江苏理士电池公司等民营企业,深入企业厂房和车间,询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司法需求,详细了解企业经营风险和劳动争议等情况,围绕企业发展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和法律风险与企业负责人和职工进行交流。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市法院法官先后走访民营企业达500余人次,组织进企业开展法律体检和咨询服务达400余场次。
除了“走出去”了解情况外,该院还通过“请进门”征询建议形式,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18年7月,在《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出台前,该院就召开了10场相关企业家参加的座谈会,收集近百条意见。多次参加过法院座谈会的江苏金象传动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任汉友感慨地说:“法院每出台一个服务企业的文件,都会事先征求我们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充分体现了服务的诚意。”
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淮安中院了解到在淮民营企业规模较小、风险抵御能力较弱、涉诉矛盾纠纷较多等特点,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加强对民营企业法律风险分析和防控,编撰发布公司治理和经营、刑事、企业用工等3类法律风险提示书,专门召开公司纠纷案件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公司纠纷案件十大经典案例,提出公司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建议20余条,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法律风险提前作出防范提供了有益帮助,深受广大企业家的好评和欢迎。
绿色通道让企业当事人尽量少跑路
司法服务,从立案开始。淮安中院较早地开通涉民企纠纷“绿色通道”机制,对涉企案件实行快速立案、快速送达、快速调解、快速审理、快速执行的原则,切实减轻涉诉企业负担。如今,这条“绿色通道”借助科技力量变得更加快捷便利。
2019年9月17日,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利用远程立案系统,跨越200余公里的距离,成功为一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身在外地的当事人刘某立了案,减少了他的诉累。原来,该案实际施工地在淮安市淮阴区,在安徽忙着其他工程的当事人刘某准备打官司的时候,已做好了“购买火车票、预订酒店”回到淮阴法院立案的心理准备。当后来听说法院具备“远程立案”功能时,刘某就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就近在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让他没想到的是,淮阴区法院跨域立案专员通过立案系统在15分钟内对发送过来的相关案件材料进行审查接收,并成功完成立案。刘某连声感慨:“当时想着尽量跑一趟就办好立案手续,没想到一趟也不用跑就立好了!”
开展“巡回审判”也是淮安法院为涉诉企业打官司提供便利的方式之一。淮安中院在该市工商联建立非公企业巡回法庭,在台商服务中心派出的涉台商台企巡回法庭,就近负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案件的司法确认以及调解不成案件的就地立案、开庭工作,并将有调解希望的案件委派或委托给人民调解员调解。清江浦区人民法院与区工商联共同创设“法商园地”品牌,成立以来已经为49家民营企业开展巡回审判55场次。
全市法院还扎实推进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对涉企简单案件“快审快结”,尽力缩短案件办理周期;将重大、疑难、复杂涉企案件交由院庭长办理,实行“繁案精审”,增强案件审理社会效果。
诉调对接为涉诉民企多元解纠纷
淮安某染整公司与淮安某燃气公司因燃气费问题闹上了法庭,淮安中院在查明本案纠纷发生的具体原委后,通过淮安市“非公企业”诉调对接平台邀请淮安市工商联参与调解,并将该价格调整的具体原因和过程等情况及时反馈给染整公司。最终,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实现了燃气供应企业和燃气使用企业之间的“握手言和”。
早在2016年11月,淮安中院就与市工商联联合建立“非公企业”诉调对接机制。通过该机制促进商事纠纷实质性化解。据统计,2018年非公企业诉调对接机制成功化解非公企业商事纠纷30余起,涉案金额达1.6亿多元,帮助非公企业节省诉讼费、执行费达120多万元,该做法当年得到国家工商联调研组的充分肯定。
为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淮安两级法院又积极构建起“三个对接平台”,即与工商联、司法局联合建成的非公企业诉调对接平台,与台办联合建成的涉台商台企纠纷诉调对接平台以及淮安中院自主开发的“无讼淮安”在线多元调解平台,形成了涉民企纠纷线上线下、诉内诉外联动化解格局。目前,非公企业诉调对接平台已吸纳50多名知名企业家、商会秘书长、法律工作者等担任非公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自2018年以来,非公企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接受市中院委托调解商事纠纷60余起,涉案金额3.8亿元,帮助企业节省诉讼成本2000余万元;其他非公企业调解委员会也帮助化解纠纷200余起,真正实现了商事纠纷商人解决;涉台商台企纠纷诉调对接平台自2018年10月建成以来,也依法处理涉台商台企纠纷30余起,涉案标的总额达1.88亿元。
破产重组让资金困难企业重起步
淮安法院建立破产企业分类甄别机制,对陷入资金困境但仍具挽救价值的企业,利用破产重整或庭外协议重组等方式促使企业焕发生机;对丧失经营价值且再生无望的企业,依法进行破产清算,推进“僵尸企业”出清,助力营造民营企业及时救治与有序退出的市场环境。
江苏安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是一家具备专用车生产资质的企业。2015年底,因原企业投资人投资失败,导致生产停顿、拖欠职工工资,并于2016年3月全面停产,引发诉讼案件112件,涉案金额达5030万余元,出现多名债权人到该公司哄抢物资的情况。后经债权人申请,该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
本着“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的原则,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主要领导亲自担任该案审判长,多次深入到该公司现场调研察看,了解到该公司作为民营企业,具有专用汽车生产资质,具备生产条件和较好的发展前景及市场竞争力,仍有挽救的可能。为此,法院一方面按破产程序依法推进案件审理,一方面积极推进破产重整。最终,在法院等努力下,江苏某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与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达成投资江苏安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意向,预计总投资3.8亿元,年产2万台,年产值10亿元以上,促进了生产要素优化组合。
穷尽执行手段让胜诉企业再回生
“我们是家民营企业,那三千多万要是不能尽快执行位,那么企业必定陷入破产困境,那段时间我真是快急疯了。”2019年8月上旬,江苏清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盱眙负责人李峥对来企业开展走访调研的淮安中院政治部主任韩俊谈起企业经历的一场官司,脸色凝重地说道。
位于盱眙县的江苏清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销售收入达1亿元。前几年,该公司在与山东某公司经营来往过程中,发生了金额达4000万元的票据纠纷。作为原告的该公司将山东某公司起诉至盱眙法院,要求对方及时支付上述债务。被告山东某公司履行了400万元的债务后,就不再按期履行债务。该公司无奈向盱眙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企业如涸泽之鱼,我们必须分秒必争。要是因为我们执行不力,眼睁睁看着企业倒闭,那就是我们的失职。”盱眙法院执行干警王洪光一样心急如焚。他穷尽各种手段,商请山东、天津等多家法院协助查找山东某公司名义下的各类财产。终于查询到该公司在烟台某商业银行有一笔8000万元的资金入账。王洪光立即着手对其进行网上冻结和扣划,但未能完成。经分析,王洪光判断该笔资金应该是保证金,网上无法正常完成。于是他立即赶赴山东烟台,线下依法对该笔资金中的3700余万元进行冻结。为了保证该笔资金安全扣划到位,王洪光又实地到被执行人处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债权债务、工人工资发放等情况,并与该公司有关负责人进行沟通,反复向他们说明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失信的严重后果。慑于法律的威力,经过反复沟通之后,山东某公司终于将执行标的额3700万元执行款全部履行到位。
“这是一起涉及跨省跨区、标的额达3700万元债权纠纷执行案件,从向法院立案申请强制执行到执结到位,仅仅用了27天时间,让我们企业‘起死回生’,真的是十分感谢。”说到这,李峥笑得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