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江法院:刘某东等8人涉恶案件公开宣判
2019-10-23 11:29:44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贵州省德江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刘某东、安某松、安某江、安某南、魏某、全某、安某、杨某8人以聚众斗殴罪、介绍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公开宣判,对其中刘某东、安某松、安某江、安某南4人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分别判处六年六个月至三年二个月不等徒刑。此次宣判活动邀请了人民陪审员、县人大代表、妇联、玉水、青龙街道人员参与、旁听庭审。
法院审理查明,自2017年6月以来,被告人刘某东、安某松、安某江、安某南等经常纠集在一起,并伙同未成年人及社会闲散人员,在广东番禺、德江县城相继实施故意伤害,介绍、强迫未成年人卖淫,聚众斗殴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具有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特征,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案件之年,德江法院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将专项斗争引向纵深发展。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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