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安徽省纪委监委对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茆庆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茆庆国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中央企业时任主要负责人,本应牢记初心使命,但其逐渐丧失理想信念,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毫无纪律意识,违规取得、持有、使用高尔夫球卡,索要名酒,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权力观扭曲,将权力作为干预职工录用、项目合作、资源开发并从中收受财物的工具;“靠企吃企”,家风不正,默许、纵容其配偶及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力谋取私利;群众感情淡漠,侵害群众利益,长期低价租占用于解决职工住房困难的公有住房;腐化堕落,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茆庆国已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群众反映强烈,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给予茆庆国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免去其中国盐业协会职务;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茆庆国简历
茆庆国,男,汉族,1953年5月出生,江苏灌云人,研究生学历,1969年9月参加工作,1977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1年12月,任中国盐业总公司(后更名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盐公司)副总经理;
2003年12月,任中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1年4月,任中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2013年3月,任中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4年8月,免职退休;
2014年10月,任中国盐业协会第七届理事会党支部书记、理事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资委纪检监察组、安徽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