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作出更大贡献
金秋十月,我们先后迎来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和最高人民法院建院70周年的喜庆日子。作为一名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25年的法官,我倍感振奋,因为70年的发展中我亲历了最灿烂的25年,经历了共和国不断开放和人民法院司法改革进程中迄今为止最为光辉的历程。十月一日,我还有幸经组织推荐在“民主法治”彩车上参加了国庆70周年群众游行,和其他法治战线的同志一起接受祖国和人民的检阅,让我更加深切地感受到作为一名共和国法官的自豪,更加深切地感受到个人职业生涯的每一步成长都是与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紧密相连,而人民司法事业的发展又是与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紧密相连。
10月1日上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会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隆重举行。这是群众游行中的“民主法治”方阵。新华社记者 兰红光 摄
七十年的历史告诉我们:
党的领导是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的根本保障。党领导国家从“社会主义法制”到“社会主义法治”,从“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发展历程,使我深刻感悟到法治在我们党治国理政中的地位上的变化,看到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所蕴含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深切认识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牢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障。人民法院是党的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领导是我国宪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我国司法体制的政治优势和重要特征。理论上的坚定,引领我们行动上的自觉——在工作中牢牢坚持党的领导!
国家发展大局是人民司法事业发展的坚实依托。人民司法事业总是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向前发展、不断进步的,而不可能脱离国家发展大局,孤立地发展进步。就拿我最熟悉的涉外民商事审判工作来说,建国初期,我国长期处于被封锁的状态,主要的经济往来是和苏联和东欧一些国家,经济交往少,涉外民商事纠纷就更少了。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和改革开放后,中国的大门打开了,跨境往来增多,生产要素开始流通,涉外民商事纠纷开始涌现。涉外民商事审判工作成为改革开放兴国之需。经过了上个世纪80年代打基础时期、90年代巩固提高时期,2000年后特别是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涉外民商事审判工作迎来了飞速发展的时期。最高人民法院整合审判资源,成立了专门从事涉外民商事和海事海商审判工作的业务庭,专业化的审判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涉外民商事案件量逐年上升,案件类型不断丰富,涉及国际贸易、国际投资、国际支付、国际运输、国际保险等各个领域,产出了一批批有国际影响力的案例,为国际法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人民司法事业应该而且能够为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作出更大贡献。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院党组和周强院长殚精竭虑、夙夜在公,不断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发展,让人民司法事业为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作出更大贡献。具体到涉外审判,人民法院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积极适用国际条约、国际惯例,正确适用中外法律,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法治营商环境,积极推动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的构建。通过支持和监督国际商事仲裁、国际商事调解等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满足国际民商事交往当事人多元的纠纷解决需求。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一带一路”建设、海洋强国建设、自贸试验区以及自由贸易港的建设等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提供全方位司法服务和保障。通过制定司法解释,确保国家法律和对我国生效的国际条约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统一裁判尺度。此外,我院积极配合立法机关不断完善涉外民商事领域立法,特别是完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配合外交部、商务部进行相关领域国际条约的谈判工作,提出专业务实的咨询意见,切实维护国家的司法主权和重大利益;配合中国国际商会等,参与国际惯例的修订完善,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我们也欣喜地看到,在繁重复杂的工作中,涉外民商事审判专业化队伍得到了锻炼,一批有干劲、勇担当的国际化法律人才得到了培养。我感到无比自豪,因为我见证了这一切!见证了我国法院涉外民商事审判的发展壮大历程!
我清晰地记得,我的21岁生日就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度过的,我人生最美好的年华就是在东交民巷27号院度过的。今后,我将继续积极投身伟大事业,把人生理想融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伟业之中,把自己的小我融入祖国的大我、人民的大我之中,更好实现人生价值、升华人生境界,不辜负这伟大的时代!
(作者系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