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是我成长的摇篮
我1941年出生,生在旧社会、长在红旗下。没有党,我根本不可能读大学,不可能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我们家兄弟姐妹八个,我刚读大学的时候,父亲有病,家里困难,我要回去照顾家里。当时年级主任找到我说,有困难,组织可以给你解决。我享受助学金,才完成学业。
最高人民法院是我成长的摇篮。1964年7月,我在学校入了党。当时我是满怀激情,意气风发,为实现自己的入党誓言,来到最高人民法院的。
我感到很幸运,最高人民法院有好的院风、好的传统,领导和老一辈同志处处给我们做表率,面对面、心贴心、手把手地教我们如何做人,如何工作。
记得我们带着行李刚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时候,司法行政厅的黄杰同志帮我们拿着行李一直送到在前门附近的招待所。住下来之后,曾汉周庭长到宿舍来看我们,给我们介绍最高人民法院的情况。后来我生病了,第二天人事处的余迪同志就去医院看我,让我感到像回到家一样。来院后,我们都想见见谢觉哉院长。谢老在夫人和秘书的搀扶下,一个人一个人的问了我们的情况。这些事都让我十分感动。最高人民法院对同志也是严格要求的。参加“四清工作队”的时候,有一名同志迟到了,何兰阶庭长严肃地批评了他。这也教育了我,不管干什么,都要遵守纪律,严格要求自己。
分到研究室工作后,安排我负责统计。当时统计报表,有三十几张大表,数字密密麻麻的,计算靠算盘,我又没学过算盘,算了5次都不一样,心里很烦躁,工作也有些不安心。在一次党小组会上,我谈自己的思想问题,党小组的同志们都帮我分析思想根源。会后,研究室领导找我谈话,使我认识到无论什么工作,干好工作就是为人民服务,从此思想认识有了提高。
最高人民法院是我演绎人生的舞台。我从1964年8月来到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退休,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了37年。
传承最高人民法院人的精神、最高人民法院的院风,要认真踏实地做好组织上分配给自己的每一项工作,干一行爱一行,学一行钻一行。
在留守处工作,对待留守处的孩子们,自己能像父辈、老师对待自己的孩子、学生一样,关心照顾他们的学习生活,让他们的家长在“五七”干校放心。在研究室统计处,自己对数字工作不再厌烦而是认真对待,对比分析、写出统计分析报告,在法律业大学习与辅导班上开设统计知识讲座,开办全国法院统计员培训班,有效推动全国法院的统计工作。在法律业大和国家法官学院工作,担任秘书长和教务长,认真制订教学计划,聘请专家老师,培养青年教师,为法官教育尽心尽力。
30多年的工作,受到了党组织和领导、同志们的肯定和好评,先后被评为最高人民法院先进工作者,国家工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先进党务工作者,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