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矛盾纠纷止于未诉
——河北高阳法院推进多元解纷工作纪实
2019-10-08 10:18:5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连芳
 

  河北省高阳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诉源治理中的优势,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矛盾纠纷,让更多矛盾纠纷止于未诉。

  以“登”字号立案促进诉调对接

  高阳法院坚持以“登”字号摸清纠纷底数,对该类诉前调解案件的全流程进行规范,并制作诉前调解劝导书等专项法律文书;设立诉前调解中心,选聘威望高、品行好、且具有一定法律常识的群众为特邀调解员,促进简案速调。

  2018年5月2日,因多次讨要某织物厂拖欠工资50余万元无果,32名工人涌入高阳法院申请立案。为了减轻工人们的诉累,立案庭将32起案件立“登”字号,转入诉前调解中心。诉调中心法官与劳动监察大队联系,找到该织物厂负责人核实情况。经过反复沟通调解,最终成功出具调解书,将欠款全部执行到位。此外,诉前调解中心还为多家企业近200名工人确认工资款共计200万元。

  自2018年5月份成立以来,诉前调解中心共对1388件“登”字号案件进行诉前调解,调解成功505件。

  把“一乡一庭”建到百姓家门口

  近年来,高阳法院下沉审判力量,在全县8个乡镇建起了8个法庭,负责乡村基层治理、诉前调解、法治宣传等工作,实现了“一乡一法庭”。并聘请退休干部、教师等与法官一道调处各类诉前纠纷。

  今年5月,晋庄镇某村委会主任找到法庭称,该村马某拖欠村委会7年承包费共计40287.5元,且拒不退还土地,希望法庭居中调解。调解期间,马某一家采取哭闹等形式试图抵赖拖延,法庭人员几次到家里稳定马某及其家人情绪,释明拒不履行的社会影响和法律后果,引导马某诚实守信、正视问题。经过20几天的调解,马某不仅全部履行了拖欠的承包费,还与村委会重新签订了合同。

  今年以来,高阳法院8个法庭登记纠纷457件,调撤229件,诉前化解率50.1%;解答群众咨询1100余人次,参与综合治理、司法宣传82次。

  让“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发挥作用

  高阳法院在提升自身诉前化解矛盾能力的同时,与县司法局一道发动激活全县“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依托乡镇法庭,强化对民调组织的业务指导,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扎根基层的优势。

  今年6月,小王果庄人民法庭对一起涉案标的额近600万元的某加油站股权纠纷进行了长达两个月的调解。为使协议顺利履行,法庭邀请镇司法所共同启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使双方签署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和司法强制力。次日,义务方便将400万元汇入对方账户。

  今年1至8月,高阳法院受理各类民商事案案件1265件,调解成功457件,涉诉信访案件同比下降26.4%,诉源治理效果初步显现。

 
责任编辑:邵倩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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