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基层法院入额院领导办案成常态
2019-10-08 08:49:4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李果
近日,根据办案系统随机分配,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水平分到2件民事案件,经过认真阅卷、制作提纲、组织调解,最终促成了两案调解结案。
湖南全省法院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机制,坚持入额必办案,并要求院、庭长带头审理重大、疑难、复杂和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法院入额院领导全面履职,办案总数占全省法院结案数的9.96%。中、基层法院院领导共参与办案6.17万件,同比增加19.4%,其中,承办案件占比为72.3%。
湖南法院把入额院领导办案工作纳入考核,作为审判管理工作的重点之一,明确了院领导具体承办案件任务并以此作为标准考核办案业绩,将司法绩效考核结果计入司法业绩档案,作为法官登记管理、评先评优奖励及员额退出的重要依据。此外,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还定期对全省中、基层法院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进行通报,让院领导了解自身办案情况并接受干警监督。
“让院领导审理案件,资深法官回归审判一线,有效缓解了一线办案压力,通过发挥院领导的业务督导和示范带头作用,充分调动了法官的工作热情,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目标,有效提高了司法公信力。”湖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田立文说。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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