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连线签订跨域立案协作框架协议
闽宁两地法院架起司法便民“连心桥”
2019-09-29 16:22:2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何晓慧 马荣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通过视频连线的形式,签订了闽宁两地法院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协作框架协议。今后,对属于宁夏、福建两地法院管辖的案件,当事人可以选择向就近的中级、基层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申请,由两地法院为当事人提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该协议架起了服务闽宁两地当事人的司法便民“连心桥”。
据了解,今年8月,宁夏高院院长沙闻麟带领考察学习团前往福建省,实地考察福建省智慧法院建设等工作情况,并与福建高院达成了闽宁两地法院跨域立案合作意向。随后,宁夏高院制定《宁夏法院开展跨域立案服务工作计划》《宁夏法院网上立案工作规范》《宁夏法院跨域立案工作服务规范》,在每个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置跨域立案服务窗口,指派专人负责。
近日,宁夏高院与福建高院达成协议约定,福建、宁夏两地法院对跨域立案案件,当事人同意调解的由管辖法院法官结合案件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调解。跨域立案的案件判决后,管辖法院可将裁判文书通过系统推送至协作法院,由协作法院协助送达。闽宁两地法院除跨域立案方面相关工作外,对其他案件的送达、开庭、判后答疑等事项也可进行相互委托办理。
两地法院院领导在签约仪式上表示,闽宁两地法院开展跨域立案,是深化闽宁两地法院交流合作,拓展对口协作成果的具体体现,是建立和完善两地法院互联互通机制的新起点。闽宁两地法院将进一步推动两地法院“两个一站式”服务建设,为闽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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