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四川省筠连县人民法院将“车载法庭”开到矛盾纠纷事发地,联合当地党委、政府、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11起历时10年纠纷,并当场进行司法确认、督促履行完毕。
电厂三易其主,员工讨要保证金无门
2008年前后,杨某华等11人先后到卢某和开办的筠连县某发电站工作,并交纳了参加工作保证金,筠连县某发电站承诺员工离职后3个月内退还保证金。
其后,卢某和将筠连县某发电站资产全部转让给郑某雄,郑某雄据此成立了筠连县某发电公司。筠连县某发电公司经营期间,对外负有大量债务无力偿还,并以公司资产设定了抵押担保,筠连县法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依法评估拍卖了筠连县某发电公司的全部资产用于偿还公司债务,杨某竞拍成功后重组资产重新设立了一家发电公司。
筠连县法院拍卖及处置筠连县某发电公司资产期间,杨某华等11人未向筠连县法院反映情况及提起诉讼。杨某华等11人为讨回保证金,相继到当地党委、政府等地信访。
2019年9月初,杨某华向筠连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筠连县某发电公司退还保证金,案件承办法官经关联案件检索及与执行局沟通,了解到筠连县某发电公司已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筠连县某发电站开办者卢某和已下落不明且有巨额债务进入执行,杨某新设立的发电公司认为该债务与其无关不愿承担责任,案件审理陷入僵局。
经承办法官多方走访调查,发现还有另外10人与杨某华情况一致,且急切希望要回保证金,扬言采取过激措施给当地党委、政府施压,处理稍有不当,很可能酿成群体性事件。
“1+‘N’多员合一”,调解、确认、履行“一条龙”
筠连县法院考虑到该批案件时间的敏感性、主体的群体性、历时的持久性、矛盾的爆发性、后果的严重性,立即启动“四类案件”监管程序,并向大雪山镇党委、政府反映了这一情况,根据筠连县法院“1+‘N’多员合一”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方案,将法院主导、党政参加、人民调解、巡回审判确定为案件审理思路。
经承办法官多方打听,终于联系上筠连县某发电公司股东张某枢,并和当地党委、政府一道耐心细致地做张某枢的调解工作,促使张某枢同意出面协调该批案件。
2019年9月20日,筠连县法院将多功能巡回审判车开到大雪山镇进行巡回审判,大雪山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与筠连县法院审判员组成联合调解组,开展联合调解工作,当地群众50余人旁听了巡回审判。
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联合调解,双方当事人成功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并当场申请法院予以司法确认,筠连县法院当场制发民事裁定对人民调解协议予以确认。
司法确认完毕后,联合调解组并未停止工作,而是从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角度出发,进一步督促筠连县某发电公司履行案款,张某枢最终同意代表筠连县某发电公司当场退还杨某华等11人保证金。筠连县法院收到张某枢交来的案款51200元后,立即当场发放给杨某华等11人,所有案款第一时间履行完毕。
10年积怨成功化解,“车载法庭”巡回审判效果好
从杨某华向筠连县法院提交诉状,到11件案件全部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完成司法确认及兑付案款,用时仅15天,该批历时长达10年之久、人数众多、涉诉信访、无财产可供执行的“骨头案”得以实质性化解。
杨某华等11人收到案款后,脸上不约而同地漏出了喜悦和惊讶的表情,纷纷表示:“我们讨要了这么久的保证金,没有想到这么快就收到了,真是太好了,感谢法院为我们讨回公道。”
该批案件的成功化解,也再次检验了筠连县法院“1+‘N’多员合一”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有力推动了该机制在全县范围内落地落实,实现诉源治理实质化。
筠连县法院直面矛盾,敢于就群体性案件在矛盾纠纷事发地开展巡回审判,让当事人、当地群众受到了很好的普法教育,真正实现了“审理一批案件、化解一批案件、教育一片人”的良好效果。
大雪山镇党委书记李章勇感触颇深,向在场群众说道:“筠连县法院今天的巡回审判,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大家以后一定要知法、懂法、守法,当权利受到侵害时,也一定要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