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信丰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在多部门的帮助下,抓获了一名利用两个身份证躲避债务十四年的失信被执行人胡某。因胡某仍不悔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
2003年10月至2015年元月,被执行人胡某以承包建筑资金紧缺为由陆续向申请人陈某借款28万余元。2005年3月申请人陈某向被执行人胡某主张债权时发现,被执行人胡某举家外出不知去向,遂于2006年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多方寻找,无法找到胡某,该案缺席判决,公告送达。该案移交执行后,由于查找不到其下落及财产情况,执行陷入僵局。
2019年6月,申请人陈某想到被执行人胡某的两个小孩年龄应该已达到读书年龄,可能正在某地上学,遂申请执行法官调取学籍信息。接到申请后,执行干警立即前往信丰县教育局,在教育局的帮助下了解到胡某小孩在江西省进贤县某校就读。得到此线索后,执行干警马上赶往该学校,因学校学生已放假未找到学生本人,不过通过学籍表了解到了其目前居住地。为了解该居住地是否属于胡某及其妻子,执行干警直接前往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得到无房产登记记录的结果后,执行干警几次蹲守在登记的居住地附近未果。但是执行干警并未气馁,重振旗鼓,利用9月开学时被执行人送小孩读书之际,于9月4日将躲避十四年的被执行人胡某抓获到案。
抓获到案后,执行干警查看被执行人胡某随身携带的身份证时发现与其案卷记载的身份证并不一致,原来多年来一直无法通过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胡某的财产情况是因为其有双重身份。被执行人胡某对申请人陈某说,他现在实在是没有钱,让陈某再给他两个半月的时间,他一定先还一半的钱。申请人陈某看着十四年未见的胡某说道:“十几年都未曾联系我,现在半天不到的时间就让我再相信你一次,我想我还是相信法律吧。”因被执行人胡某长期躲避债务,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