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平江:不听好言相劝 四次司法拘留终履行
2019-09-06 19:25:51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袁初勤
 

  “法官同志,我们把赔偿款全凑齐了,您们什么时候能让我哥出来。”近日,罗某某带着7万多元履行款来到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办公室,将履行款全部交至法院履行款帐户,长达五年之久的执行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未成年人罗某驾驶无号牌摩托车与在道路上行走的未成年人湛某甲、湛某乙相撞,造成湛某甲、湛某乙受伤。后经交警大队认定,罗某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造成湛某甲、湛某乙人身损害损失135940.69元,事故发生后罗某法定代理人罗某某已支付了63000元费用,余下72940.69元未支付。2014年5月5日湛某甲、湛某乙将罗某及其法定代理人罗某某诉至平江县人民法院,平江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后判决由罗某的法定代理人罗某某在15日内赔偿湛某甲、湛某乙人身损害损失72940.69元,判决生效后,罗某某一直未履行义务。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向罗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收到执行通知书的的罗某某无论执行法官如何做工作,罗某某拒不履行义务,法院依法先后三次对罗某某进行司法拘留,但罗某某依然表示自己没有钱来履行义务。近日,执行法官第四次将罗某某进行了司法拘留。

  罗某某起先以为法院不会再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的,可没想到仅仅过了半年后又对其进行了第四次司法拘留。送拘的途中,罗某某心理防线彻底崩溃了,表示要跟家人联系,凑钱履行义务。第二天下午,罗某某的家人将赔偿款交至平江法院,请求法官放人,于是就有了开头的这一幕。法院依法提前解除了对罗某某的司法拘留。

  这是继“奋战二百天,结案一千件”办案竞赛活动开展以来,平江法院又一起成功执行完毕的多年老案,以高压措施,打出了执行声势,震慑了一批批“老赖”,切实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和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史梓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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