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界首:担保借款成被告 法官释法促履行
2019-08-29 08:44:29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聂涛 秦文君
出于义气为朋友借款担保,朋友因病死亡,担保人摊上官司担责偿欠款。2019年8月25日,在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债权人和债务担保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成功执结。
借款人刘某因做生意资金短缺,于2015年7月12日向王某借款8万元,王某提出要有人作保方可出借钱款。刘某只好央求好友张某为其担保。出于义气,张某在出具的借条上签字担保。借款期限届满后,刘某未予归还借款。王某多次索要无果后,将债务人刘某和担保人张某一同诉至法院,法院判令被告刘某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张某作为担保人承担偿还欠款的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主债务人刘某依然未偿欠款。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刘某(债务人)患病不治身亡。经法官查询,其家中无财产可供执行。债务人死亡了,执行法官要求担保人张某代为履行义务。张某接到案件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大喊冤枉。执行法官不厌其烦地向张某宣传法律,讲述债务担保人要承担的连带保证责任。一番释法明理地耐心开导,张某顿时醒悟,他表示愿意配合执行。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担保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张某分期代为支付欠款,王某放弃了部分利息和案件受理费。至此,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成功结案。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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