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韶山:18起案件第一期执行款履行到位
2019-08-25 09:29:13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蔡旺东
图为执行法官指导劳动者办理领取工资手续。
8月21日,18位申请执行人陆续来到湖南省韶山市人民法院办理领取工资手续,这表示双方当事人之间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已经进入实际履行阶段。
因为企业拖欠工资,18位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得到支持。仲裁裁决生效后,企业未主动履行支付工资义务,劳动者陆续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通过实地走访,了解到被执行人着实遇到困难且并非恶意拖欠工资,考虑到9月1日将是家中孩子们开学要交学费的日子,希望企业能站在劳动者的角度思量,在开学到来之季先行支付一半工资款,让孩子们上学无忧。
鉴于劳动者对企业遇到的困难有目共睹,希望劳动者能念及往日主顾情面,分期履行方式更符合现实客观情况。基于以上特点,执行法官成功引导双方签订了8月20日前支付一半执行款、剩余部分于10月底前支付完毕的分期付款协议。
在指导劳动者办理完工资手续后,承办人坦言,能看到18位劳动者的权益从看得见的仲裁裁决书载明的纸面权利兑现为摸得着的现实利益,这没有辜负执行法官2个多月来奔走于劳动者与企业之间调查实情、倾听民声、释法明理、组织协调的辛劳付出,这是执行工作上最大的收获和激励。
更令人感到欣慰的是,受益于执行思路与手段的转变,在着手办理案件时没有直接查封、扣押、拍卖被执行人机械设备、房屋或土地,否则可能会导致本身就已经陷入困顿的企业陷入更加恶化的“生产不能”。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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