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9-08-24 23:18:01
中国法院网讯 (陶琛) 自今年5月1日实施湖南全省基层人民法院一审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以来,湖南各级法院强化工作保障,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强化诉讼服务,行政诉讼“主客场”现象得以打破,行政机关应诉积极性明显增强,行政诉讼案件裁判标准更加统一,行政审判队伍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截至7月31日,各集中管辖法院共收案2190件(当事人起诉2083件),登记立案1888件,共结案1190件(含集中管辖实施前旧存案件的结案数),其中,裁定不予立案189件,裁定驳回起诉287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240件,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行政行为89件,判决确认违法或无效(含一并赔偿)45件,判决责令履行法定职责或采取补救措施21件,判决单独行政赔偿2件,裁定准予撤诉或调解276件,其他41件。收结案数较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改革实施以来,相继出现了当事人诉讼成本增加,审判力量和物质保障落实欠到位,行政审判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行政诉讼信访压力和化解难度较大等问题 。为切实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确保改革后基层法院一审行政案件办案质量和效率得到有效提升,湖南法院将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方便群众参与诉讼;进一步配齐配强审判力量,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构建新的纠纷化解机制;进一步调整考核指标,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
责任编辑:刘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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