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8月22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整治伪造、买卖居民身份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情况。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李京生介绍,打击整治伪造、买卖居民身份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公安部坚持整体谋划、分步推进、深度打击、有效治理,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对伪造、买卖居民身份证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全链条打击。截至目前,各地公安机关共破获伪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案件3.2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万余人,捣毁制贩假证窝点1900多处,缴获一大批伪造居民身份证,发现清理网上涉居民身份证违法信息4460多条。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郭林介绍,公安部历来高度重视居民身份证的服务管理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推出身份证异地受理、身份证相片“多拍优选”等一系列便民举措的同时,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身份证错号、重号、造假等突出问题,下定决心,持续狠抓打击整治。2018年以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整治伪造、买卖居民身份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此类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全链条、全环节精准打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李京生通报,居民身份证服务管理是公安机关一项重要的基础性行政管理工作。近年来,公安部突出问题导向,着眼群众需求,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技术升级,全面提升居民身份证服务管理水平:一是全面推进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社会各用证部门和单位可以通过机读,快速、准确地进行指纹比对,实现人、证同一性认定,更好地防范冒用居民身份证问题发生。二是建成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系统,汇集群众丢失被盗居民身份证信息以及换领新证后的原居民身份证信息,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向社会相关用证部门和单位提供失效居民身份证信息核查服务,为防止居民身份证被冒用提供了重要辅助核查手段。三是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群众可以就近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挂失手续。四是会同社会相关用证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联动机制,联合工信部、司法部、人社部、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和单位下发通知,进一步要求社会相关用证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居民身份证核查义务,严格落实人、证一致性核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