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采访中,香港特区政府首任律政司司长梁爱诗的一席话让记者深有同感。她说,这些示威者言必称“维护核心价值”,但所作所为却与法治、民主、人权、自由等价值背道而驰。
自6月以来,围绕修例问题,极端分子的行为越来越“激”:从冲击特区立法会、香港中联办,到撕毁香港基本法、污损国徽、侮辱国旗;从破坏公物、瘫痪交通到使用汽油弹、弓箭甚至仿制气枪攻击警察;从骚扰、威胁、围攻持不同意见的普通市民发展到在众目睽睽之下强行翻看旅客证件和手机,围殴、非法禁锢内地记者、游客……
这些声称追求“自由民主”、标榜“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极端分子,以近乎疯狂的暴力行径,戳穿了自身谎言。他们的恶行,已严重践踏文明社会的底线,也严重损害了香港法治之城的形象。
法治是香港的核心价值,也是香港成为国际领先商业及金融中心的基石。近段时间,极端激进分子为了他们口中的所谓目标,不惜摧毁法治,让香港沦为“暴力之城”“违法之城”,实在令人痛心和惋惜。
自2014年非法“占中”以来,香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炮制所谓“公民抗命”“违法达义”等歪理,为暴力涂脂抹粉,荼毒了不少年轻人。这次示威游行活动中,他们继续以歪理蛊惑人心、煽动违法,也令极端分子的行径越来越肆无忌惮,越来越无法无天,让香港的法治精神陷于崩坏。违犯法律、铸下大错后,又搬出各式美丽口号,妄图以道歉代替法律的惩罚。
“违法就是违法,违法之后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香港中律协创会会长陈曼琪说,无论是谁,无论抱着什么个人目的、政治意见和取态,其言论和行为都必须遵守法律,只有这样香港才能维持包容、和平、稳定。
“政府施政要遵守法律、法官审判要按照法律、市民要守法,这才是法治社会。”梁爱诗说,用暴力违法手段去达成目标,完全违背法治原则;讲民主,就应该把条例拿到立法会去讨论,采取暴力手段而不是遵循现有制度下的安排去表达意见,这是不对的;人权自由更不是绝对的,示威者不能只维护自己的人权自由,践踏别人的人权自由,更不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秩序。
香港媒体披露,在骚乱中,黎智英、李柱铭等“反中乱港”分子的子女无一上街游行。显然,他们心里非常清楚,自己所做的是违法事、肮脏事,不能让子女冒着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危险参与。用别人家的孩子当“政治燃料”,用心何其险恶!
两个多月来,反对派和极端分子斑斑劣迹、种种恶行,证明他们追求的绝非“民主”“公义”。他们哪是为了香港好,只是为了煽动一场“颜色革命”,争夺特区管治权罢了。
恃德者昌,恃力者亡。乱港分子的阴谋是不可能得逞的。这些从头包到脚的“黑衣人”,也永远成不了“民主战士”,只是一群被钉在耻辱柱上的“跳梁小丑”“犯罪分子”罢了。
香港社会向来和平理性、开放包容,如果任由暴力代替法律,那么香港将只有恐惧、恐怖,甚至陷入“无政府状态”。“违法”不能“达义”,和平与理性才是正途。
经济被毁还有重建的一日,法治沦丧要重回正轨谈何容易!善良的香港市民,请赶紧团结起来,向暴力说“不”,向违法说“不”,共同守护香港法治核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