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账号,有一单骑行费用未支付,请及时支付,以免影响你的平台信用。”近日,市民李女士的手机收到滴滴出行的这样一条提醒让她心里“咯噔”一下:曾经有同事因个人信用问题贷款受限,如果每次骑行不及时支付骑行费用会影响信用,未来是不是也会影响自己贷款、乘飞机,处处受限?
记者了解到,为整治共享单车乱象,包括北京、深圳在内的多个城市都曾提出对违规骑行停放、破坏共享单车等现象实施信用惩戒,成都是否也会如此?滴滴出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提醒信息是滴滴出行7月15日上线的单车业务催收项目,目的是为了提醒用户及时支付骑行费用,但“这里所说的影响信用只是滴滴出行的平台信用 ,并不涉及用户的社会信用”。
■市民
骑了单车未及时支付骑行费
4天后收到“可能会影响信用”提醒
从2016年11月第一辆共享单车来到成都,绿色低碳出行成为了新风尚。截至今年5月,成都共享单车日均骑行次数已超过200万人次,日均骑行总里程超过360万公里。
李女士就是共享单车的忠实粉丝,“只要是短距离出行,或者是地铁、公交接驳的路线,我都会骑共享单车出行。” 李女士告诉记者,最早是在7月底的时候曾收到过这样一条提示信息,但当时她并没有放在心上,结果近期却频繁收到这样的提示。“因为骑行比较频繁,有时候骑行结束就会忘了马上支付车费,大多数情况下都会在下一次骑行前才支付上一笔的骑行费用,但每次都不会超过一周时间。”在李女士的出行行程中,记者看到她在8月10日收到了一条待支付提醒,订单显示她于8月6日下午完成骑行,但并未支付。
“有时候是一时忘记,但想起来的时候还是会及时支付,这样也会影响我的信用?此前有同事遇到过因个人信用出现问题,而遭到银行拒绝贷款的现象,这个信用是不是我们常说的个人社会信用?”接二连三收到这样的提醒让李女士颇为担忧,同时她也想知道,单车骑行结束后有没有一个支付时限,“比如说超过多长时间不支付会被提醒,这样用户也可以逐步规范自己的支付习惯。”
■企业
发送提醒只为催收骑行费
信用影响仅限平台
李女士的担忧是否会成为现实?滴滴出行为何会发送这样的提醒?为此,记者联系到了滴滴出行的相关负责人。“这是滴滴出行7月15日上线的单车业务催收项目。”滴滴出行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单车虽然是客单价比较低的消费,但是目前还会存在用户关锁后忘了支付、不知道如何支付甚至不排除不愿支付的情况,导致坏账率较其他出行行业较高,这也是滴滴出行开发“未支付提醒”功能的初衷,希望能够帮助用户想起来这笔订单,顺利完成支付。“一般来说这一提醒只会在长时间没有支付的情况下发送,具体时限大约在15天之后。”
这是否意味着有很多用户长时间不能及时支付骑行费用?对此,滴滴出行表示,具体数字不便透露,但从绝对量上讲,长时间不支付的用户数量还是很值得平台重视的,好在目前整体比例相对可控。
对于李女士担心的骑行费用不及时支付是否会影响自己的个人社会信用这一担忧,滴滴出行也表示,目前单车业务催收项目中所说的信用仅限于滴滴出行平台,不涉及一般人理解的个人社会信用。
■尝试
多地借助信用手段规范共享单车管理
不及时支付首次被纳入其中
记者了解到,用“信用”的手段来规范共享单车管理并不是新鲜事。 摩拜单车曾推出信用分体系, 随意损坏车辆等行为会影响骑行信用,而信用分太低将要付更高的骑行费用。2016年11月份哈罗单车投放市场伊始,也采用信用分管理制度,骑行者存在严重违规行为还将被冻结账户、终生禁骑。
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提出要将共享单车承租人纳入信用管理。今年7月16日印发的《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行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也明确,对违规骑行、停放以及恶意破坏的个人将列入“失信名单”,不仅禁止其使用单车,还将纳入个人征信系统。而成都也早在2017年就提出将建共享单车个人信用体系 ,并出台成都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共享单车管理的工作方案》,明确市民乱停乱放将被扣信用分。
梳理各城市以及共享单车企业提出的“信用”监管,大多数只针对乱停乱放、不按规定路线行驶、恶意破坏、私占共享单车等现象进行规范管理,但将用户不及时支付骑行费用这一行为纳入其中却并不多见。
观点
“目前来看,有点难”
企业涉及的用户信用信息能否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目前来看,有点难。”成都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国家层面来讲,自2007年成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以来,目前由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牵头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其范畴涵盖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四大领域,在全社会广泛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并相继建立了“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从成都来看,2015年成为首批国家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目前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已经建立了覆盖全域成都的法人信用数据库,在重点领域探索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该负责人表示,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数据主要来源于政府部门、司法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包含反映企业信用状况的基本、资质许可以及信用行为等信息。共享单车企业的相关信用信息也会按照相关规定纳入信用信息系统,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形成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新格局。
那么,共享单车企业所涉及的用户信用信息能否纳入其中?对此,该负责人个人认为,企业自成体系的信用信息尚存在评价标准是否完备、评价依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信息是否经过公示、信息的安全问题等问题都需要一一解决,“所以对于共享单车等企业沉淀下来的信用数据,该不该使用、使用的话该如何打通平台数据共享、在监管过程中该如何使用这些数据,这都是需要进一步探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