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公布40家严重超标排污单位
2019-08-05 14:46:06 | 来源:中国新闻网
  据生态环境部官方微信消息,8月5日,生态环境部向社会公布2019年第二季度自动监控数据严重超标的40家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并对其中3家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排污环境问题挂牌督办。

  从地区分布看,辽宁(5家)、海南(5家)、山西(4家)和河北(4家)4个省份严重超标单位家数列前四位,共18家,占严重超标单位总数的45%。

  从类型分布看,废气类单位11家,占严重超标单位总数的27.5%;废水类单位9家,占总数的22.5%;水气混合类单位(排废水又排废气)3家,占总数的7.5%;污水处理厂17家,占总数的42.5%。

  其中,山西省大同市同煤广发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江西省樟树市盐化工业基地污水处理厂、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吉元冶金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排污单位存在屡查屡犯、长期超标问题。生态环境部决定对上述3家排污单位严重超标排污环境违法问题挂牌督办,以切实传导压力,落实责任,促进排污单位达标排放。

  3家单位严重超标问题基本情况及督办要求如下:

  1、山西省大同市同煤广发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根据自动监测数据及生态环境部门核实情况,该排污单位2019年第二季度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50天。其中,二氧化硫超标48天,氮氧化物超标5天;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3天。其中,氨氮超标2天,化学需氧量超标1天。

  督办要求:对超标排污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责令其限期整改,实现达标排放。整改期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限制生产。

  督办期限:本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2、江西省樟树市盐化工业基地污水处理厂

  基本情况:根据自动监测数据及生态环境部门核实情况,该污水处理厂2019年第二季度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41天。其中,化学需氧量超标28天,氨氮超标39天。

  督办要求:对超标排污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责令其限期整改,实现达标排放。整改期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限制生产。

  督办期限:本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3、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吉元冶金集团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根据自动监测数据及生态环境部门核实情况,该排污单位2019年第二季度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日均值超标39天。其中,烟尘超标6天,二氧化硫超标28天,氮氧化物超标38天。

  督办要求:对排污单位超标排污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责令其限期整改,实现达标排放。整改期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限制生产。

  督办期限:本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责任编辑: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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