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依法分别对崔振吉、魏连章、王安华、刘冀民、王光和、张翼林提起公诉
2019-08-02 18:38:49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张素
最高人民检察院8月2日发布消息称,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崔振吉、魏连章、王安华、刘冀民、王光和、张翼林提起公诉。
吉林省吉林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崔振吉(正厅级)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虚假破产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通化市人民检察院向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通化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崔振吉在担任吉林市经贸委副主任,吉林市招商局局长,龙潭区委书记、区长,吉林市副市长,吉林市政协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与他人相勾结,非法获得国家征收补偿款,数额特别巨大;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且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被告人实际控制的吉林市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虚假破产行为,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虚假破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魏连章(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白山市人民检察院向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白山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魏连章在担任吉林市丰满区副区长,吉林市龙潭区委书记、区长,吉林市副市长,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吉林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王安华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王安华利用担任工商银行四平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吉林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冀民(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向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刘冀民利用担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巡视员王光和(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向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2000年至2015年,被告人王光和利用担任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巡视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重庆市黔江区政协原副主席、黔江中心医院原院长张翼林(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向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在起诉书中指控:2001年至2018年,被告人张翼林利用其担任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在检验项目合作、医疗设备采购、药品销售、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共同或单独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吉林省吉林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崔振吉(正厅级)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虚假破产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通化市人民检察院向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通化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崔振吉在担任吉林市经贸委副主任,吉林市招商局局长,龙潭区委书记、区长,吉林市副市长,吉林市政协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与他人相勾结,非法获得国家征收补偿款,数额特别巨大;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且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被告人实际控制的吉林市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实施虚假破产行为,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虚假破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魏连章(副厅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白山市人民检察院向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白山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魏连章在担任吉林市丰满区副区长,吉林市龙潭区委书记、区长,吉林市副市长,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吉林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王安华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王安华利用担任工商银行四平市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吉林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冀民(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向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晋城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刘冀民利用担任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巡视员王光和(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向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东营市人民检察院在起诉书中指控:2000年至2015年,被告人王光和利用担任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巡视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重庆市黔江区政协原副主席、黔江中心医院原院长张翼林(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向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在起诉书中指控:2001年至2018年,被告人张翼林利用其担任重庆市黔江中心医院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在检验项目合作、医疗设备采购、药品销售、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共同或单独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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