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意见》
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 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
2019-08-02 14:03:1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姜佩杉
8月1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文及答记者问见三版)。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钱晓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靳学军、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褚红军、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何鑑伟介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发布会。会上现场连线了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和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等三家基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直观展示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的情况。
“《意见》创造性地提出两个‘一站式’建设目标,旨在打造中国特色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新模式。”钱晓晨介绍,围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诉讼制度、诉讼服务体系、跨域立案服务等司法改革要求,《意见》以两个“一站式”建设为主线,分三部分共计27条规定了推进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措施和组织实施。其中,第二部分为核心内容,提出16条工作措施。
《意见》要求,到2020年底,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基本健全,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全面建成。
两个维度四个层次三化四立一平台
《意见》第7条至第12条重点围绕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从“走出去”和“引进来”两个维度四个层次提出工作要求。“走出去”强调主动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为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提供司法保障。“引进来”是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类型多样的调解平台,引入各类调解人员,配备速裁法官或团队,按照自愿、合法原则,为当事人提供解纷方案和解纷服务。四个层次是从源头到诉前再到诉讼前后端的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多元解纷体系。此外,《意见》还强调推动建设应用在线调解平台,为当事人提供线上一站式解纷服务。
《意见》第13条至第22条对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作了规定,可以概括为“三化”“四立”“一平台”。“三化”是诉讼服务立体化集约化信息化。“四立”是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相结合的便民立案模式。“一平台”是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
《意见》明确,建立诉前调解案件管理系统,做到逐案登记、全程留痕、动态管理,并将诉前调解工作量纳入考核统计范围。
普遍开通网上立案全面推行跨域立案
据了解,《意见》除了要求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原则上当场立案外,还对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服务两项重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明确,全面实行网上立案,做到凡是能网上立案的案件,应上尽上。对当事人选择网上立案的,除确有必要现场提交材料外,一律网上办理。对当事人选择现场提交立案申请的,不得强制网上立案。普遍推行跨域立案服务,设立专门窗口,建立就近受理申请、管辖权属不变、数据网上流转的联动办理机制,实现就近能立、多点可立、少跑快立。
在答记者问时,钱晓晨表示,全面实行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服务是今年全国法院的一项重点工作。除了《意见》要求之外,最高人民法院还专门为推动跨域立案服务工作,给全国法院下发了工作规范和技术规范,对工作开展和技术架构提出了要求。
打造“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
《意见》明确,扩展网上服务功能,全面应用中国移动微法院,打通当事人身份认证通道,提供网上一站式服务,加强律师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厅网线巡”服务平台一体化建设,实现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自动关联。开展全数据分析,科学研判各类矛盾纠纷发展态势和审判执行质效情况。加强诉讼服务网络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实现内外网信息可靠交换与安全共享。
据介绍,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是推动两个“一站式”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今年最高人民法院的一项重点亮点工作,通过建立质效评估体系,实现对全国法院诉讼服务工作的大数据管理。上级法院可以自动监测、全程监管和评估分析下级法院诉讼服务工作。
北京、江苏、浙江三地法院一站式解纷成果显著
据介绍,2014年以来,各级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部署要求,推动诉讼服务实现了革命性、跨越式、深层次发展。95%的法院建成诉讼服务大厅,83%的法院开通诉讼服务网,78%的法院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75%的法院建立诉调对接平台。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北京法院今年上半年通过“多元调解+速裁”共解决民事纠纷148433件,用约22.3%的民事法官在前端审结了58.8%的一审民事案件。前端平均审理天数为36天,比后端缩短25天。
2018年以来,江苏法院实现诉讼服务事务一站式办理法院民事、行政一审网上立案近44万件,占新收民事、行政一审案件的33%。今年全省法院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的案件比例将突破50%。
浙江于2017年在全国率先推出了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ODR),截至目前,平台访问量突破498万人次,流转案件54万件,调解成功47.8万件。2018年,浙江法院收案增幅由2017年的14.8%下降至3.4%。
“《意见》创造性地提出两个‘一站式’建设目标,旨在打造中国特色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新模式。”钱晓晨介绍,围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诉讼制度、诉讼服务体系、跨域立案服务等司法改革要求,《意见》以两个“一站式”建设为主线,分三部分共计27条规定了推进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措施和组织实施。其中,第二部分为核心内容,提出16条工作措施。
《意见》要求,到2020年底,全国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基本健全,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全面建成。
两个维度四个层次三化四立一平台
《意见》第7条至第12条重点围绕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从“走出去”和“引进来”两个维度四个层次提出工作要求。“走出去”强调主动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为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提供司法保障。“引进来”是在诉讼服务中心建立类型多样的调解平台,引入各类调解人员,配备速裁法官或团队,按照自愿、合法原则,为当事人提供解纷方案和解纷服务。四个层次是从源头到诉前再到诉讼前后端的分层递进、繁简结合、衔接配套的多元解纷体系。此外,《意见》还强调推动建设应用在线调解平台,为当事人提供线上一站式解纷服务。
《意见》第13条至第22条对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作了规定,可以概括为“三化”“四立”“一平台”。“三化”是诉讼服务立体化集约化信息化。“四立”是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相结合的便民立案模式。“一平台”是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
《意见》明确,建立诉前调解案件管理系统,做到逐案登记、全程留痕、动态管理,并将诉前调解工作量纳入考核统计范围。
普遍开通网上立案全面推行跨域立案
据了解,《意见》除了要求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起诉原则上当场立案外,还对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服务两项重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明确,全面实行网上立案,做到凡是能网上立案的案件,应上尽上。对当事人选择网上立案的,除确有必要现场提交材料外,一律网上办理。对当事人选择现场提交立案申请的,不得强制网上立案。普遍推行跨域立案服务,设立专门窗口,建立就近受理申请、管辖权属不变、数据网上流转的联动办理机制,实现就近能立、多点可立、少跑快立。
在答记者问时,钱晓晨表示,全面实行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服务是今年全国法院的一项重点工作。除了《意见》要求之外,最高人民法院还专门为推动跨域立案服务工作,给全国法院下发了工作规范和技术规范,对工作开展和技术架构提出了要求。
打造“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
《意见》明确,扩展网上服务功能,全面应用中国移动微法院,打通当事人身份认证通道,提供网上一站式服务,加强律师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厅网线巡”服务平台一体化建设,实现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自动关联。开展全数据分析,科学研判各类矛盾纠纷发展态势和审判执行质效情况。加强诉讼服务网络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实现内外网信息可靠交换与安全共享。
据介绍,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是推动两个“一站式”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今年最高人民法院的一项重点亮点工作,通过建立质效评估体系,实现对全国法院诉讼服务工作的大数据管理。上级法院可以自动监测、全程监管和评估分析下级法院诉讼服务工作。
北京、江苏、浙江三地法院一站式解纷成果显著
据介绍,2014年以来,各级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部署要求,推动诉讼服务实现了革命性、跨越式、深层次发展。95%的法院建成诉讼服务大厅,83%的法院开通诉讼服务网,78%的法院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75%的法院建立诉调对接平台。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北京法院今年上半年通过“多元调解+速裁”共解决民事纠纷148433件,用约22.3%的民事法官在前端审结了58.8%的一审民事案件。前端平均审理天数为36天,比后端缩短25天。
2018年以来,江苏法院实现诉讼服务事务一站式办理法院民事、行政一审网上立案近44万件,占新收民事、行政一审案件的33%。今年全省法院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的案件比例将突破50%。
浙江于2017年在全国率先推出了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ODR),截至目前,平台访问量突破498万人次,流转案件54万件,调解成功47.8万件。2018年,浙江法院收案增幅由2017年的14.8%下降至3.4%。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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