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玉石生意大肆行骗涉案570万余元
8被告人通过电信网络诈骗获刑
日前,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依法宣判了一起涉案人员众多、涉案金额高达570万余元的团伙电信网络诈骗案。其中该团伙依托的公司董事长梅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2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公司经理谢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1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其他业务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八年不等,并追缴所有犯罪所得。
2018年4月12日,瓯海区公安局接到报案称遭人诈骗,随后立案进行侦查,同年5月31日,在福州市抓获一名诈骗团伙人员。同年6月7日,梅某到公安局自首。
据梅某供述,他在2016年注册成立一公司,刚开始是做贸易的,从2017年初开始做黄金生意,后因经营不善公司亏损,由朋友介绍买了“腾冲玉石”APP软件,于2018年1月开始所谓的玉石投资。
2018年1月,梅某在福州市创建了一家投资公司,通过“贵爵”“腾冲玉石”等诈骗平台来赚取钱财。之后梅某招募了大学毕业没多久的谢某为公司经理,两人通过修改诈骗平台的数据,让在平台上充值的受害人亏钱来获利。
之后公司陆续招募了张某、温某等4人作为小组组长,廖某、叶某等人为业务员。其中廖某骗取金额63万余元,叶某骗取金额141万余元。业务员进公司后进行培训,培训他们通过QQ群、兴趣部落、微信等方式来认识受害人,通过聊天和线下见面等方式培养感情,获取信任。业务员会在行骗中虚构自己的身份,寻找外地客源,男员工会联络特殊群体(如同性恋群体)与女性,女员工则联络男性。该案少有受害人报案,该团伙正是利用了特殊群体保护自己隐私而不敢报案的心理。
业务员与受害人熟悉后,会通过向其发送“腾冲玉石”平台的下载链接,依据业务员自己的邀请码进行注册,绑定银行卡充值后,业务员将谢某作为分析师推荐给受害人,不断地怂恿受害人对虚假玉石、蜜蜡、翡翠等产品进行投资。
受害人在平台上充值购买后,谢某修改后台的数据,营造受害人投入资金亏损的假象,然后获利。从2018年1月至2018年5月31日,该团伙利用上述方式,骗取钱财共计570万余元。据悉,公司成员除梅某外,一部分员工为大学毕业的学生,年纪不大,社会经验少。
法庭经审理认为,该犯罪团伙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骗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