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五年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超108万件
最高法: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在健康、舒适、优美生态环境中生存发展的权利
2019-07-30 14:51:29
图为发布会现场。摄影:侯裕盛
 

    中国法院网讯 (李宁)     “五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1081111件,审结1031443件,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在健康、舒适、优美生态环境中生存发展的权利”。7月3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五周年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王旭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林玫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巡视员刘亚平出席并介绍有关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李广宇主持发布会。

    发布会上,通报了最高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五周年工作情况、环境资源典型案例的相关情况,介绍了中国环境资源审判的发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最高人民法院不断加大环境资源审判力度,于2014年6月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牵头指导全国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后制定发布《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等8份司法文件,指导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履职尽责。

    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各级人民法院始终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围绕保障环境权益、强化便民利民、深化公众参与等方面,不断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五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一审案件1081111件,审结1031443件。2015年1月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依法受理社会组织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98件,审结119件;从2015年7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开展以来,依法受理检察公益诉讼案件3964件,审结2796件;从2015年12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试点开展以来,依法受理省、市级政府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30件,审结25件。

    江必新指出,在最高人民法院统一部署下,各级人民法院稳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建设,完善审判工作机制,创新审判执行方式,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水平。最高人民法院充分发挥监督指导职能作用,针对环境资源审判领域法律制度供给不足的问题,通过出台司法解释、发布典型案例、加强调研宣传等方式,统一裁判尺度,确保各级人民法院严格公正司法。五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各级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动构建环境资源保护多元共治机制,促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各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树牢现代环境司法理念,着力提升队伍素质,开展理论研究,深化对外交流,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的司法能力。

    江必新强调,站在新时代的历史起点上,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真抓实干,紧扣时代脉搏、倾听时代足音、迈开时代步伐,积极回应时代赋予的新命题,不断开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发布会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林玫瑰介绍了福建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方面的工作和举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巡视员刘亚平介绍了江苏法院环境审判工作的机制创新和司法理念。

    附:发布会现场实录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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