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鹤城原发改委副局长受贿获刑3年2个月
2019-07-18 15:28:17
中国法院网讯 (何艳) 7月17日,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怀化市鹤城区原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滕艳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并进行了庭审直播。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8年,被告人滕艳利用其负责分管涉农项目审签上报的职务之便,为他人上报项目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梁利太等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29.7万元。
案发后,滕艳主动供述了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的犯罪事实,其家属主动向监察机关退缴了上述全部赃款及违纪款,共计36.4万元。
2018年11月16日,滕艳被鹤城区监察委员会留置,2019年1月24日被刑事拘留,2月2日被逮捕。鹤城区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6月25日向区法院提起公诉。
鹤城区法院根据被告人滕艳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结合其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程度,当庭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滕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8年,被告人滕艳利用其负责分管涉农项目审签上报的职务之便,为他人上报项目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梁利太等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29.7万元。
案发后,滕艳主动供述了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的犯罪事实,其家属主动向监察机关退缴了上述全部赃款及违纪款,共计36.4万元。
2018年11月16日,滕艳被鹤城区监察委员会留置,2019年1月24日被刑事拘留,2月2日被逮捕。鹤城区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6月25日向区法院提起公诉。
鹤城区法院根据被告人滕艳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结合其认罪态度、悔罪表现及社会危害程度,当庭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滕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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