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汉川法院公开开庭审理13人电信诈骗案
2019-07-18 10:14:48
     中国法院网讯 (徐勋伟)  7月16日,陈某等13名被告人涉嫌电信诈骗罪一案在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8月4日至2018年12月12日,陈某华(另案处理)和其子陈某在一栋民房内,置办电脑、手机、手机卡、微信号、银行卡等诈骗用的设备,招收鲁某某、代某某、林某某、王某等业务员,由陈某负责日常管理,并对业务员开展诈骗手法培训。通过微信虚构美女模特身份,添加男性好友聊天,博取被害人情感上的好感。取得被害人信任后,借机以推销茶叶,或以过生日讨要红包、因急事赶飞机差钱买机票为由,索要红包或者微信转账的方式诈骗钱财,诈骗总额达24余万元。诈骗违法所得扣除相关成本费用,由陈某和其他业务员平分。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鲁某某、代某某、林某某、王某等人,利用电信网络对不特定的人进行诈骗,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天上午9点,该案准时开庭。法庭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等法定环节,就13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和被告人发表的意见,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权利。

  该案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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