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资高达1.2亿!兴安法院审理一起网络赌球案
2019-07-17 09:53:32
     中国法院网讯 (廖海云)  7月15日,广西兴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2018年俄罗斯世界杯期间网络赌球案,9名被告涉嫌开设赌场罪,涉案金额高达1.2亿。

  公诉机关指控,卿某于2016年在广西柳州市李某处拿到“皇冠”赌博网站二级代理账号,随后开设同等级管理号与三级代理号、会员号,提供给他人进行赌博获利。

  其中在2018年俄罗斯世界杯足球赛期间,卿某利用其控制的“皇冠赌博网站”的管理号,在“皇冠赌博网站”内注册几十个会员号,用电话、微信或当面告知等方式,将会员号提供给被告人陈某、廖某、庄某、张某、蒋某、戴某、刘某等7人,并许诺给予其有效下注总额(赌资)百分之二的提成。同时,卿某与上述7人利用其所获得的代理账号,接收其他参赌人员的赌资,并直接参与赌博,且在约定时间内与上述7人结算赌资,从而形成层层上报并从中非法盈利的赌博网络。

  而张某在此期间,明知卿某利用赌博网站提供给他人进行赌博并非法获得盈利,还为其提供资金转账便利。

  据公诉机关查明,卿某于2017年7月10日至2018年6月25日在赌博网站的赌资为:赌各类赛事足球赌资为7639.6026万元,赌六合彩、北京PK拾赌资为4689.7951万元,共计赌资为1.23293977亿元。

  公诉机关认为,卿某、陈某、廖某、庄某、张某、蒋某、戴某、刘某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被告人张某提供资金结算,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卿某等9名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和事实,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分别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约两百人旁听了庭审。

  本案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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