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非法获利 广德八人涉恶集团一审获刑
2019-07-16 16:06:55
中国法院网讯 (阳倩倩) 2019年7月16日,安徽省广德县人民法院对唐登才、周生荣等8名被告人涉嫌开设赌场罪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一审以唐登才、周生荣、许恒伟等7名被告人犯开设赌场罪,以余杰犯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均并处罚金,累计处罚金20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8年11月初至2018年12月20日期间,唐登才、周生荣等人为了获取非法利益,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多次在广德县境内的杂树林和山洼里实施开设赌场的犯罪活动,每天组织多人分下午、夜晚两场以摇骰子猜单双的方式聚众赌博,共计开设赌场七十余场,从中按照一定的比例从庄家处抽头,获利约人民币十五万余元。许恒伟、王威、余杰在赌场上护赌,邓传奇、吴万斌望风,黄恩义开场车接送赌博人员及运送赌具,参与护赌、望风、开车人员获利三千余元至八千余元不等。
另查明,2019年5月3日,在广德县看守所202监室内,余杰、吴晓东(另案处理)、王涛(另案处理)因被害人曾某某打饭迟缓而对其殴打,导致曾某某鼻骨骨折。经鉴定,曾某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唐登才、周生荣、许恒伟、余杰、王威、黄恩义、邓传奇、吴万斌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唐登才、周生荣、许恒伟、余杰、王威、黄恩义、邓传奇、吴万斌与汪继武(已判刑)等为获取不正当经济利益,经常纠集在一起组成较为固定的组织,共同多次实施开设赌场的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认定为犯罪集团。被告人余杰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
被告人唐登才、周生荣参与以汪继武为首要分子的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许恒伟、余杰、王威、黄恩义、邓传奇、吴万斌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综合考虑该案犯罪性质、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及自首、认罪悔罪态度等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
经审理查明:2018年11月初至2018年12月20日期间,唐登才、周生荣等人为了获取非法利益,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多次在广德县境内的杂树林和山洼里实施开设赌场的犯罪活动,每天组织多人分下午、夜晚两场以摇骰子猜单双的方式聚众赌博,共计开设赌场七十余场,从中按照一定的比例从庄家处抽头,获利约人民币十五万余元。许恒伟、王威、余杰在赌场上护赌,邓传奇、吴万斌望风,黄恩义开场车接送赌博人员及运送赌具,参与护赌、望风、开车人员获利三千余元至八千余元不等。
另查明,2019年5月3日,在广德县看守所202监室内,余杰、吴晓东(另案处理)、王涛(另案处理)因被害人曾某某打饭迟缓而对其殴打,导致曾某某鼻骨骨折。经鉴定,曾某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唐登才、周生荣、许恒伟、余杰、王威、黄恩义、邓传奇、吴万斌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唐登才、周生荣、许恒伟、余杰、王威、黄恩义、邓传奇、吴万斌与汪继武(已判刑)等为获取不正当经济利益,经常纠集在一起组成较为固定的组织,共同多次实施开设赌场的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认定为犯罪集团。被告人余杰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
被告人唐登才、周生荣参与以汪继武为首要分子的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许恒伟、余杰、王威、黄恩义、邓传奇、吴万斌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综合考虑该案犯罪性质、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及自首、认罪悔罪态度等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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