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出轨 丈夫借机敲诈“第三者”获刑七个月
2019-07-16 09:48:37
中国法院网讯 (臧红梅) 男子王某某被妻子戴了“绿帽”,心生怨气,便趁机伙同他人堵截并敲诈“第三者”,近日,王某某因犯敲诈勒索罪,被贵州省威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某之妻杨某某与赵某某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2018年8月22日下午,王某某的朋友孔某在六盘水看见杨某某和赵某某在一起,就告诉了王某某。王某某便伙同他人跟踪赵某某及杨某某,并在六盘水至威宁梅花山路段对其进行拦截。之后,将杨某某与赵某某挟持到威宁自治县新发乡方向路段,用刀背、拳头殴打、威胁赵某某,要求赵某某赔偿。赵某某被逼后用微信转账4800元到杨某某的微信上,并写了一张欠额为23600元的欠条给王某某。之后,王某某将赵某某放走。事后,王某某要求赵某某履行欠条上的23600元,2018年10月26日,王某某在去找赵某某拿钱的过程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赵某某实施威胁,强行索取被害人财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敲诈勒索罪。王某某敲诈勒索赵某某既遂金额为4800元,未遂金额为23600元,对未遂部分,可以减轻处罚;王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当庭认罪,可对其从轻处罚;被害人赵某某存在一定过错,对被告人王某某可酌情从宽处理。
据此,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作出如上一审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某某之妻杨某某与赵某某存在不正当的男女关系。2018年8月22日下午,王某某的朋友孔某在六盘水看见杨某某和赵某某在一起,就告诉了王某某。王某某便伙同他人跟踪赵某某及杨某某,并在六盘水至威宁梅花山路段对其进行拦截。之后,将杨某某与赵某某挟持到威宁自治县新发乡方向路段,用刀背、拳头殴打、威胁赵某某,要求赵某某赔偿。赵某某被逼后用微信转账4800元到杨某某的微信上,并写了一张欠额为23600元的欠条给王某某。之后,王某某将赵某某放走。事后,王某某要求赵某某履行欠条上的23600元,2018年10月26日,王某某在去找赵某某拿钱的过程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赵某某实施威胁,强行索取被害人财务,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敲诈勒索罪。王某某敲诈勒索赵某某既遂金额为4800元,未遂金额为23600元,对未遂部分,可以减轻处罚;王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当庭认罪,可对其从轻处罚;被害人赵某某存在一定过错,对被告人王某某可酌情从宽处理。
据此,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作出如上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魏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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